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宅基地拆迁 > 拆迁指南

拆迁安置人口认定条件

摘要:因城镇化建设需要,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大量被征收。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和第二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拆迁安置人口认定条件

  因城镇化建设需要,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大量被征收。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和第二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应当依法及时给予征地农民安置补偿。

  在拆迁进程中,拆迁安置人口认定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拆迁安置人口往往被少认可,安置人口的认定直接关系到最终拆迁资金的取得等合法权利。

  个别地方拆迁方为了提高拆迁效率,往往以拆迁户籍冻结统计时间为节点,但考虑不足,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家庭特殊情况,使这些特殊群体的合理需求,合法权利不能得到应有的保护。

  拆迁安置人口认定条件

  安置人口的数量该怎么认定呢?安置人口数量的认定关乎被拆迁农户财产权利的充分保护,行政机关应当准确认定。行政机关不能简单以拆迁户口冻结统计的时间节点来确定安置人口数量,还要考虑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迁出村农业户口属于学校集体户口的大中专学生、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特殊情形,正确贯彻征收补偿的法律规则,使某些特殊人群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合理需求得到应有的尊重,保护其合法权益。

  户口是村民资格的重要因素之一。此外,安置补贴是被征地农业人口的安置。因此,是否属于被征用土地上的农业人口,直接决定了是否享受相应的安置政策。农村土地征收与户籍有关。

  是否属于村民?它决定了他们是否可以参与土地征收补偿的分配,这可能需要你去当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了解相关情况,确认你是否被安置了。因此,离婚后户口未迁出的情况可能不一定成为安置人口,需要确认。成为安置人口后,具体补偿一般按户分配。

  被拆迁方因有关部门的决定而受到权利损害的,应当及时寻求法律援助或者专业律师的帮助,保护合法权利不受损害。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