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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作价诉讼,集体用地可以作价入股吗,集体土地纠纷法院受理吗

李雪莲律师

李雪莲律师

督导律师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民商事纠纷

擅长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等业务领域。尤其对厂房搬迁、房屋强拆等争议解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曾多次代表当事人参与谈判、调解。曾成功办理多起复杂民事法律纠纷,包括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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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作价诉讼,集体用地可以作价入股吗,集体土地纠纷法院受理吗

一、集体用地可以作价入股吗

集体用地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价入股,但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与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这为集体用地作价入股提供了法律基础,即集体用地使用权作为非货币财产,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用于出资。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流转进行了明确规定。该条款指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集体用地作价入股的具体条件与程序

1. 土地类型与用途:

- 并非所有类型的集体用地都可以作价入股。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只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其使用权才可以用于出资入股。

- 农用地、宅基地等非经营性建设用地通常不符合出资入股的条件,除非经过法定程序转化为经营性建设用地。

2. 民主决策程序:

- 集体用地作价入股涉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3. 评估作价与合同签订:

- 集体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前,需由专业机构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作价,确定其市场价值。

- 集体经济组织与入股方应签订书面入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土地交付、使用方式、股权设置、利益分配等条款。

4. 办理登记与手续:

- 持入股协议、土地权属证明等材料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出资入股的法定程序。

- 同时,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将评估作价后的土地使用权作为非货币财产出资,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三、法律风险与防范

1. 法律政策风险:

- 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和政策动态,确保入股行为符合最新规定。

- 在操作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进行充分的法律尽职调查。

2. 市场风险:

- 进行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合理确定入股价格和利益分配机制。

- 通过合同条款约定应对市场变化的措施,如价格调整机制、风险分担机制等。

3. 内部决策风险:

-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确保村民充分参与并表达意见。

- 对决策过程和结果进行公示和监督,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二、自然资源部国有土地作价出资入股管理办法

《自然资源部国有土地作价出资入股管理办法》并非一部直接列明的具体法规名称,但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参照以下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理解。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1)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此条明确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出资方式之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此条强调了土地使用权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为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提供了法律保障。

2)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具体操作

1. 评估作价: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因此,在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时,需要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

2. 办理登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资等需要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在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后,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转让。

3. 遵守相关规定:在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时,还需要遵守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合规使用。

3)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注意事项

1. 土地使用权必须合法: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合法的,即已经依法取得并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

2. 出资比例限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因此,在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时,需要注意出资比例的限制。

3. 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因此在作价出资时需要考虑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与公司的经营期限是否匹配。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出资方式之一,但在具体操作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出资的合法、合规性。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部土地征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部土地征收办法》并非一部现存的法律名称,但关于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定,主要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是关于土地征收的详细解答:

1)土地征收的法律依据与原则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但必须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进一步强调了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并详细规定了补偿费用的支付及社会保障的安排。

2)土地征收的程序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需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2. 征收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需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相关信息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

3. 若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并与被征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3)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

1. 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时,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计算;征用宅基地可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

2. 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对于多年生经济林木或其他果木,政府将参考市场价格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3. 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最高可达到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土地征收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四、土地作价入股以后股权转让吗合法吗

土地作价入股后的股权转让是合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1. 土地作价入股的合法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这表明,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出资方式之一,入股公司是合法的。

2. 股权转让的合法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遵循一定的程序。这表明,股权转让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下是合法的。

3. 土地作价入股后股权转让的具体操作

- 当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入股公司后,该土地使用权便成为公司的一部分资产,股东则根据其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股权。此后,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

-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遵循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程序和要求,如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确定转让价格等。

- 需要注意的是,股权转让过程中可能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等手续,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土地作价入股后的股权转让是合法的,但需要遵循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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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自然资源部国有土地作价出资入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部土地征收办法

内容审核:李雪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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