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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土地使用权分无偿和有偿两种情况。无偿收回情形有:一是土地使用者未按合同约定开发满两年,经法定程序可无偿收回;二是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如建设基础设施等;三是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未获批准;四是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五是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
有偿收回情形通常是在特殊情况下,政府为公共利益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需对土地使用者给予相应补偿,补偿包括土地剩余年限价值、地上附着物等。
根据法律规定,盗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有以下情形可认定为立功表现。一是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与盗窃案无关的其他犯罪,且经查证属实。二是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使司法机关得以侦破其他案件。三是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如通过指认、辨认、带领抓捕等方式。四是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五是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但该情形需由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立功表现可在量刑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且不存在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情况;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出于保障胎儿或婴儿健康成长考虑;三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属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不过,在决定或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时,需严格审查条件,确保符合规定且不产生社会危害。
在探讨哪些情形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时,我们了解到这背后涉及诸多法律规定。比如,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国家有权收回。而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也可能被收回。此外,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二年未使用的,同样会面临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情况。那么,如果土地使用者对收回决定不服,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土地收回后地上建筑物该如何处置?这些问题您是否也有疑惑呢?若想深入了解,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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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哪些情形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内容审核:范文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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