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子女是否有权获得补偿尾款,取决于具体情况。
一、如果孩子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共有人,则他们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尾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当获得公平补偿,这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等。因此,如果孩子拥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共有权,他们应当按比例获得相应的补偿尾款。
二、如果孩子不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但他们的父母是被拆迁人,且父母在拆迁过程中去世并未留下有效遗嘱,那么孩子可以作为继承人参与继承补偿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孩子有权继承其父母应得的补偿尾款。
三、另外,如果孩子的父母虽然健在,但同意将拆迁补偿款与孩子平分,那么孩子也有权获得一部分补偿尾款。当然,这取决于父母的意愿和具体协商结果。
总之,拆迁房子女是否有权获得补偿尾款,需要根据孩子的所有权情况、继承权情况以及与父母的协商结果来确定。在具体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二、拆迁补偿款子女如何分配有份分。
拆迁补偿女儿具有产权、继承权或村民资格的有份分。
男女平等,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权不分男女,女儿外嫁时户口未迁出或迁出后再次迁回原集体的有权享有拆迁补偿。
如果女儿已出嫁,但户口在原集体组织,仍属于被拆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拆迁款分配权。
如果女儿是被拆迁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则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家庭成员共有,女儿作为家庭成员中的一员,有权按照共有的份额来分割拆迁补偿款;
但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女儿无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判定是否还是该村集体成员,一是看户口是否还在该村集体,二是看该女是否尽村民的义务。
土地补偿费用是因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而给予的经济补偿,只有具有成员资格的人,才享有该收益的分配权。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应当以该成员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为基本判断依据。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三、拆迁补偿女儿有份分吗法律分析:
首先男女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房屋的分配权或者继承权是不分男女的,只要符合法律法规,女方都是有权享有的。
第一就是农用土地,如果嫁出去后,对方家庭并没有土地的话,那么女方在原来农村的土地是不允许被收回的,如果拆迁涉及到这部分土地,外嫁女是有权享有补偿费的。
第二就是宅基地了,如果老家在最开始盖房子的时候,女儿有出过钱来进行接济,那么到时候拆迁补偿是有她的一份的。
这种情况一般时间比较久远,如果女方主动放弃的话,是可以不用分给她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继承父母的房屋,如果有的父母没有写遗嘱的话,那么在他们去世后,他们的所有财产都是由其儿女继承的,包括外嫁女。
当然,如果提前写好了遗嘱,并经过公证具有法律效应的,全部按照医遗嘱来继承。
所以总体来说,就算是嫁去了外地,但是只要符合规定,在拆迁时,外嫁女也可以分到她应得的那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
四、拆迁补偿女儿有份吗法律分析:
经济补偿款怎么分配可以由家庭成员之间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五、拆迁赔偿款子女如何分配法律分析:
经济补偿款怎么分配可以由家庭成员之间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六、拆迁安置补偿款是哪些有份分。
拆迁补偿女儿具有产权、继承权或村民资格的有份分。
男女平等,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权不分男女,女儿外嫁时户口未迁出或迁出后再次迁回原集体的有权享有拆迁补偿。
如果女儿已出嫁,但户口在原集体组织,仍属于被拆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拆迁款分配权。
如果女儿是被拆迁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则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家庭成员共有,女儿作为家庭成员中的一员,有权按照共有的份额来分割拆迁补偿款;
但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女儿无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判定是否还是该村集体成员,一是看户口是否还在该村集体,二是看该女是否尽村民的义务。
土地补偿费用是因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而给予的经济补偿,只有具有成员资格的人,才享有该收益的分配权。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应当以该成员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为基本判断依据。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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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尾款 超过五年,拆迁赔偿款子女如何分配
内容审核:仝永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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