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在拆迁安置补偿方面的不作为,实际上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可能损害村民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解决步骤和法律依据:
一、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依据
首先,村民应当了解自身在拆迁安置补偿中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应当得到公平补偿,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同时,条例还规定了补偿协议应当包括的具体内容,如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等。
二、与村干部沟通协商
在了解自身权益的基础上,村民可以尝试与村干部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得到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可以明确提出自己的诉求,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三、向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如果与村干部的沟通协商没有取得满意的结果,村民可以向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因此,村民可以向当地县级或市级政府反映村干部在拆迁安置补偿方面的不作为情况。
四、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上述途径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村民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这将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手段。
综上所述,面对村干部在拆迁安置补偿方面的不作为,村民应当积极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依据,通过与村干部沟通协商、向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以及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村干部截留征地补偿款违法吗法律分析:
农村拆迁后,要是还是独立的一个村,当然是无需更换村干部,只需到任职时间重新选举。
但如果和其他村合并的话,当然需要重新选举村干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村子拆迁后村干部还有吗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规定,村官被解聘主要有以下补偿:
(1)符合国家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财政补偿和代偿。
(2)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3)聘用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人员的公务员定向招录。
(4)除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专业限制的岗位之外,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每年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要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照工作年限来赔偿。
四、辞退村干部怎么补偿法律分析:
农村土地征收拆迁中,征地补偿款是归具有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的人所有,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是给所有者的,如果不是本村村民,但合法取得房屋的,不能因为不是经济集体成员不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五、不是本村集体成员拆迁怎样安置法律分析:
农村土地征收拆迁中,征地补偿款是归具有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的人所有,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是给所有者的,如果不是本村村民,但合法取得房屋的,不能因为不是经济集体成员不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六、村里拆迁怎么补偿法律分析:
农村拆迁后,要是还是独立的一个村,当然是无需更换村干部,只需到任职时间重新选举。
但如果和其他村合并的话,当然需要重新选举村干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1、行政诉讼 拆迁安置 政府代偿怎么算
2、拆迁安置补偿 行政诉讼
3、行政诉讼 拆迁安置 政府代偿合法吗
4、拆迁赔偿行政诉讼
5、拆迁补偿行政诉讼判决案例
6、拆迁行政诉讼费用收费标准
7、行政诉讼房屋拆迁收多少钱?
8、行政诉讼拆迁办
9、拆迁提起行政诉讼
10、行政诉讼征地政府赔偿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诉讼 拆迁安置 政府代偿,村干部拆迀安置补偿不作为”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行政诉讼 拆迁安置 政府代偿,不是本村集体成员拆迁怎样安置
内容审核:王佳扬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