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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 房产,拆迁房有户口在这边没有房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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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 房产,拆迁房有户口在这边没有房产怎么分

一、拆迁房有户口在这边没有房产怎么分

拆迁房有户口在这边但没有房产的情况下,一般无法直接获得拆迁补偿。因为拆迁补偿主要是针对房屋的所有权人,而不是仅仅依据户口。也就是说,只有拥有合法房屋产权的人,在房屋被征收时才有资格获得相应的补偿。

一、拆迁补偿的对象

拆迁补偿的对象通常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此,如果没有房产,仅有户口,是无法享受这些补偿的。

二、户口与房产的关系

户口和房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户口是指一个人在某个地区的户籍登记,而房产则是指个人或组织拥有的房屋产权。在拆迁过程中,房产是获得补偿的关键因素。仅有户口而没有房产,并不能直接获得拆迁补偿。

三、可能的解决方案

如果确实面临拆迁情况且没有房产,但希望在拆迁过程中获得一定的帮助或补偿,可以尝试与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协商,了解是否有其他形式的援助或支持。例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如果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可能可以获得优先的住房保障。

总的来说,拆迁房有户口但没有房产的情况下,一般无法直接获得拆迁补偿。然而,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判断,建议咨询当地政府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二、有户口没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一、房子拆迁了没有房子户口怎么办1、房子拆迁了没有房子户口怎么办(1)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房则无补偿;

(2)如果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虽为拆迁,但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说,是土地征收;

(3)有户无房,则不享受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

但是依然享受土地和安置补偿,对于如何安置,是由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

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二、房屋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1、前期洽谈、现场勘察;

2、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

3、外业入户评估;

4、外业评估之后需要把这些数据进行输机,按照公式进行测算;

5、报告归档,即项目结案,有关的资料结案。

三、房子拆迁了没有房子户口怎么办

一、没房子户口迁到哪里1、没房子户口可以迁到以下地方:

(1)迁移到本地直系亲属家;

(2)找个朋友或者熟人,去当地区政府办理租房手续,然后户口落在这个朋友或者熟人家;

(3)可以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个无房证明,然后把户口挂在现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4)还可以找个有集体户口的单位落下。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

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二、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

四、没房子户口迁到哪里

拆迁有户口没房子处理方法如下:

(1)只有户口没有房子拆迁时没有补偿的;

(2)拆迁补偿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

房屋拆迁的补偿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是户口。

只要是有合法房屋位于拆迁范围内,就可以拿到补偿。

拆迁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2、如果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虽为拆迁,但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说,是土地征收。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被拆迁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 除受限制的补偿方式外,被拆迁人有选择补偿方式,依法获取拆迁补偿与安置的权利;② 享有与拆迁人平等协商、对话、签订拆迁补倦安,协议的权利;③ 享有对拆迁补偿安里政策的知情权和对拆迁补偿安置过程的监督权;④ 对房屋丈量 、评估有异议时,有重新申请丈量 、复核的权利;⑤ 在协商补偿安置过程中,与拆迁人发生纠纷而达不成协议的,有申请裁决的权利;⑥ 对裁决不服时,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⑦ 认为强制拆迁,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时.有申请执行部门暂缓强制拆迁的权利;⑧ 对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时,有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被拆迁人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① 在协议书或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② 及时提供被拆迁房厦的权属、批建手续、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③有配合公证机关、评伪机构、拆迁单位办理证据保全、丈量 、评估的义务;④ 对自己主张的事项负有举证的责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五、拆迁有户口没房怎么安置

拆迁有户口没房子处理方法如下:

(1)只有户口没有房子拆迁时没有补偿的;

(2)拆迁补偿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

房屋拆迁的补偿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是户口。

只要是有合法房屋位于拆迁范围内,就可以拿到补偿。

拆迁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2、如果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虽为拆迁,但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说,是土地征收。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被拆迁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 除受限制的补偿方式外,被拆迁人有选择补偿方式,依法获取拆迁补偿与安置的权利;② 享有与拆迁人平等协商、对话、签订拆迁补倦安,协议的权利;③ 享有对拆迁补偿安里政策的知情权和对拆迁补偿安置过程的监督权;④ 对房屋丈量 、评估有异议时,有重新申请丈量 、复核的权利;⑤ 在协商补偿安置过程中,与拆迁人发生纠纷而达不成协议的,有申请裁决的权利;⑥ 对裁决不服时,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⑦ 认为强制拆迁,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时.有申请执行部门暂缓强制拆迁的权利;⑧ 对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时,有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被拆迁人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① 在协议书或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② 及时提供被拆迁房厦的权属、批建手续、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③有配合公证机关、评伪机构、拆迁单位办理证据保全、丈量 、评估的义务;④ 对自己主张的事项负有举证的责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六、拆迁区域按照户口分房有户无房怎么安置

一、房子拆迁了没有房子户口怎么办1、房子拆迁了没有房子户口怎么办(1)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房则无补偿;

(2)如果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虽为拆迁,但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说,是土地征收;

(3)有户无房,则不享受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

但是依然享受土地和安置补偿,对于如何安置,是由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

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二、房屋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1、前期洽谈、现场勘察;

2、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

3、外业入户评估;

4、外业评估之后需要把这些数据进行输机,按照公式进行测算;

5、报告归档,即项目结案,有关的资料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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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户 房产,拆迁有户口没房怎么安置

内容审核:刘晓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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