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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区 房屋拆迁 补偿标准,新津县邓公场还拆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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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区 房屋拆迁 补偿标准,新津县邓公场还拆迁不

一、新津县邓公场还拆迁不

新津县邓公场是否会拆迁,目前无法给出明确的答案,因为这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当地政府的规划、土地使用需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等。

一、政府规划与土地使用需求

拆迁通常是由地方政府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使用需求来决定的。如果新津县邓公场所在地区被政府规划为新的建设项目用地,比如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或商业开发等,那么可能会启动拆迁程序。然而,这些信息通常需要通过官方渠道或相关公告来确认,目前无法直接得知。

二、法律法规的执行

拆迁必须依法进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规规定了拆迁的程序、条件、补偿标准等,旨在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即使新津县邓公场有拆迁的可能性,也必须等到政府依法启动拆迁程序并公布相关方案后,才能最终确定。

综上所述,新津县邓公场是否会拆迁,目前无法给出明确答案。建议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官方信息,以了解该地区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规划。同时,如果涉及拆迁问题,务必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建议和支持。

二、新津普兴镇未来五年规划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新津区拆迁人头费要根据当地房屋征收部门确定的补偿政策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新津区拆迁人头费

法律分析:

一、关于第1点和第3点问题。

经向您确认具体点位,该处现拟规划建设为新津区邮电大楼。

另,经与恒大集团普兴负责人进行询问沟通,确定该点位附近的恒大天府城邦6号地块约4.2万㎡商业综合体正在加快建设,拟打造城南首个购物中心,购物中心将涵盖KTV、大型综合性超市、餐厅、儿童游乐园、儿童剧院、互动体验运动场等主题商业业态,预计2021年年底完工。

二、关于第2点问题。

经对接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现有处于线网规划阶段的成都轨道交通31号线会经过普兴街道。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管理规定,地铁建设分为线网规划、建设规划、立项批复、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由于地铁建设需综合考虑财政、经济、人口和城市发展阶段等多方面因素,故31号线暂未列入成都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其具体修建时间尚不确定。

新津区也正配合市级相关部门,积极对上争取地铁31号线早日纳入建设规划。

可关注成都地铁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了解地铁规划建设的最新进展。

三、关于第4点问题。

经对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岷江新城范围内城市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新津区将结合报征、拆迁、城市设计及片区情况综合研判,每年将有计划的推出一些经营性土地上市出让。

因地块出让需按程序报批,具体出让时间、地块信息等,敬请关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矿权-土地交易信息公告。

四、关于第5点问题。

普兴街道是新津区八个街道(镇乡)之一,由原普兴镇和原金华镇组成,于2019年12月合并为普兴街道。

依据《四川天府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年》,属于天府新区新津分区。

按照《天府新区岷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岷江新城部分区域位于天府新区新津分区范围内。

普兴街道范围内含岷江创新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牧山商旅城。

条件优越,产业支撑充足,主要通过创新发展、产城融合、培育新经济,打造高端创新型功能区,并强调自然公园绿地与城市空间、城市功能的有机融合发展。

现普兴街道区域内已有成雅高速和成都第二绕城高速两条进出口,极大的方便了群众的出行条件,我们将继续坚持“交通先行”与“市政跟进”,集成推进、成片打造的思路。

助推天府新区岷江新城“蝶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四、新津县普兴镇未来五年规划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十三五”时期,区委坚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聚力公园城市建设,勇当成都“南拓”生力军,与天府新区、高新区、双流区共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完成撤县设区,实现了由“县”到“区”的千年之变。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至1.7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至1.5倍,连续5年进入四川省十强县,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排名从第20位跃升至第13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五、成都新津未来5年规划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十三五”时期,区委坚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聚力公园城市建设,勇当成都“南拓”生力军,与天府新区、高新区、双流区共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完成撤县设区,实现了由“县”到“区”的千年之变。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至1.7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至1.5倍,连续5年进入四川省十强县,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排名从第20位跃升至第13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六、新津县普兴镇未来五年规划?

法律分析:

新津区拆迁人头费要根据当地房屋征收部门确定的补偿政策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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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于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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