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没有执行强拆的权力。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违章建筑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的建设,有权进行拆除的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这些政府主体在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的决定作出后,如果当事人不遵守,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强制拆除。
二、社区作为一个基层自治组织,并没有法律赋予的强制拆除权力。其角色主要是在居民和政府之间起到沟通和协调的作用,对于违章建筑等问题,社区可以上报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但并无权直接进行强制拆除。
三、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也明确规定了行政强制执行的相关程序和条件,包括公告、限期自行拆除等步骤,而这些程序的执行主体也是行政机关,而非社区。
综上所述,社区没有执行强拆的权力,这一权力归属于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二、村委会有权组织实施强拆吗?法律分析:
街道办没有权利强制拆除。
街道办在发现违章建筑时,只能按照合法的程序将其上报给相关检测部门。
有关部门会派出两名及以上的人员进行入户调查,还会请求资质机构对违章建筑进行认定。
在将建筑认定为违章建筑后,会向违建人发送书面期限拆除通知,如若在期限内违建人未对违章建筑进行整改或者清除的,相关部门有权进行强制性拆除,街道办只有监督权,而没有实施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街道办有没有权利强制拆除法律分析:
没有。
居委会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并没有权利对居民的房屋实施拆除。
居委会只是一种民间自发的管理组织,并不属于国家的行政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居委会有强拆的执法权吗一、我国的强拆违法建筑由谁来执行?
违建房屋应该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强拆。
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违章建筑拆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认定是违章建筑,无权主张拆迁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违法建设,是指在规划区范围以外建设,未经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违反建设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取得有关建设许可证的建设行为。
一般来说,凡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各种建设活动,都称为违法建设。
认定标准:
违反《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强拆不是都是违法的,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就是合法的,一般负责拆迁的主管部门会提前通知被拆迁人,如果被拆迁人接到通知后,没有配合在限定的时间内搬离,拆迁的主管部门就有权利强制拆除房屋。
被拆迁人对于房屋拆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五、强拆房屋由哪个部门执行一、我国的强拆违法建筑由谁来执行?
违建房屋应该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强拆。
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违章建筑拆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认定是违章建筑,无权主张拆迁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违法建设,是指在规划区范围以外建设,未经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违反建设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取得有关建设许可证的建设行为。
一般来说,凡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各种建设活动,都称为违法建设。
认定标准:
违反《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强拆不是都是违法的,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就是合法的,一般负责拆迁的主管部门会提前通知被拆迁人,如果被拆迁人接到通知后,没有配合在限定的时间内搬离,拆迁的主管部门就有权利强制拆除房屋。
被拆迁人对于房屋拆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六、强拆哪个机关可以执行法律分析:
街道办没有权利强制拆除。
街道办在发现违章建筑时,只能按照合法的程序将其上报给相关检测部门。
有关部门会派出两名及以上的人员进行入户调查,还会请求资质机构对违章建筑进行认定。
在将建筑认定为违章建筑后,会向违建人发送书面期限拆除通知,如若在期限内违建人未对违章建筑进行整改或者清除的,相关部门有权进行强制性拆除,街道办只有监督权,而没有实施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1、居委会有强拆的执法权吗怎么办
2、居委会强拆房屋是侵权吗
3、居委会有强拆的执法权吗为什么
4、居委会有权拆违建吗
5、居委会有强制执法权吗
6、居委会有权强拆私家院内构筑物吗?
7、居委会管拆迁吗
8、居委会可以强拆隔断吗
9、居委会强拆违章建筑
10、居委会是否对拆迁事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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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居委会有强拆的执法权吗,强拆房屋由哪个部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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