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方下土楼拆迁补偿协议,民安居委会土楼村什么时候拆迁

摘要:本文介绍方下土楼拆迁补偿协议,民安居委会土楼村什么时候拆迁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拆迁后村委会还存在吗,新民居拆迁怎么办,新民居拆迁怎么办,拆迁后村委会还存在吗?,新民居拆迁怎么办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方下土楼拆迁补偿协议,民安居委会土楼村什么时候拆迁

方下土楼拆迁补偿协议,民安居委会土楼村什么时候拆迁

一、民安居委会土楼村什么时候拆迁

很抱歉,无法给出民安居委会土楼村具体的拆迁时间。因为拆迁时间并非由单一因素决定,而是涉及多个方面的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建筑物使用性质与年限:

楼房的拆迁时间受其使用性质影响。例如,临时性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普通房屋和构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则为50年。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建筑物一定会被拆迁,而是作为参考因素之一。

政府规划与决策:

拆迁通常基于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政府会组织相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这一过程的时长和具体实施时间因地区和项目而异,无法一概而论。

征收与补偿程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后,需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这一程序的执行也会影响拆迁的具体时间。

综上所述,民安居委会土楼村的拆迁时间取决于多种因素的综合考量,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使用性质与年限、政府规划与决策以及征收与补偿程序的执行。因此,无法给出确切的拆迁时间。如需了解更具体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指导。

二、拆迁后村委会还存在吗?

法律分析:

存在,只要户口不变,村委会就会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协议拆迁

房屋拆迁律师咨询免费

拆迁安置协议书

拆房合同协议书

回迁房合同协议怎么写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法

搬迁协议书范本

拆房协议书范本

三、拆迁后村委会还存在吗

法律分析:

如居民的房屋因公共需要被人民政府征收拆迁的,可以获得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

当事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则产权调换。

如因搬迁产生支出的,人民政府还会给与搬迁费、安置费等相关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四、新民居拆迁怎么办

法律分析: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五、新民居拆迁怎么办

法律分析: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六、新民居拆迁怎么办

法律分析:

存在,只要户口不变,村委会就会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方下土楼什么时候拆迁

2、方下镇土楼村拆不拆

3、方下街道土楼村拆迁

4、方下拆迁村庄

5、方下拆迁村庄最新答复

6、拆迁土方怎么赔偿

7、拆迁土方是什么

8、方的土楼

9、方下土楼村

10、土楼村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下土楼拆迁补偿协议,民安居委会土楼村什么时候拆迁”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合同,新民居拆迁怎么办

内容审核:郭一卒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