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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材林与防护林征收补偿标准一样吗,永久占用林地跟草地补偿标准一样吗

摘要:本文介绍用材林与防护林征收补偿标准一样吗,永久占用林地跟草地补偿标准一样吗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永久性占用耕地,林地,和草场的补偿标准是多少?,占用林地有啥法律规定,林地占用补偿标准,林地征用补偿标准,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用材林与防护林征收补偿标准一样吗,永久占用林地跟草地补偿标准一样吗

用材林与防护林征收补偿标准一样吗,永久占用林地跟草地补偿标准一样吗

一、永久占用林地跟草地补偿标准一样吗

永久占用林地和草地的补偿标准并不完全相同。

对于永久占用林地,补偿主要包括林木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林木补偿费根据林木的种类和年龄有所不同,如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特殊用途林等,各类林木的补偿费用均有详细的计算方式。而森林植被恢复费则是按照每亩一定的金额进行补偿。此外,如果占用林地单位在被占用林地邻近补足林地,则可以免交森林植被恢复费。

然而,对于草地的补偿标准,并未在上述法律知识中明确提及,这可能意味着草地的补偿标准与林地存在差异。在实际操作中,草地的补偿可能会根据土地的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总的来说,由于林地和草地的生态价值、用途以及恢复成本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其补偿标准也会有所不同。在具体实施补偿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主要基于现有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进行解读,并不构成法律建议。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指导,请咨询专业律师。

二、林地征用补偿标准

占用农村耕地补偿标准是: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被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的具体数额根据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具体的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农民耕地被管道占用的补偿标准是什么?短期占用和永久占用补偿标准一样吗?

占用农田补偿标准,法律对此并没有作出具体统一的规定,一般情形下是由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上述法定的范围内,根据当地情况予以确定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第二、第三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占用林地修路进行补偿的标准是:

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林木补偿费;

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具体林地征地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大体按照1—3年、4—13年、14—20年、21年以上等年份进行阶梯性分段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管道占用农民耕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短期占用是否与永久占用补偿标准相同?

临时占用耕地补偿标准是,按照临时占用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具体如下: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需要农业人口的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占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占用耕地的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占用林地补偿标准

关于占用林地补偿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林木补偿费。

2、森木植被恢复费。

征用、占用林地单位在被征用、占用林地邻近补足林地的,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3、林地补偿费。

按照本市征用、占用菜地的标准和规定办理。

4、劳动力安置补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靖远县刘川镇大沙河治理占用耕地补偿标准多少

占用农民土地赔偿标准由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认定,按照土地原用途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一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永久性占用耕地,林地,和草场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占用林地的规定有:

占用林地应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照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占用林地大体按照1—3年、4—13年、14—20年、21年以上等年份进行阶梯性分段补偿,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法律依据】《森林法》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

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四、占用林地有啥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林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防护林地、用材林地的补偿费标准:

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2、经济林、竹林的补偿标准:

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

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3、特殊用途林的补偿标准:

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

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

4、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

暂定一般用才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亩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亩3500~6000元;

珍贵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5、“四旁”林木:

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

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计算;

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十八条 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五、林地占用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林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防护林地、用材林地的补偿费标准:

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2、经济林、竹林的补偿标准:

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

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3、特殊用途林的补偿标准:

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

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

4、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

暂定一般用才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亩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亩3500~6000元;

珍贵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5、“四旁”林木:

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

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计算;

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十八条 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六、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占用农村耕地补偿标准是: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被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的具体数额根据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具体的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农民耕地被管道占用的补偿标准是什么?短期占用和永久占用补偿标准一样吗?

占用农田补偿标准,法律对此并没有作出具体统一的规定,一般情形下是由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上述法定的范围内,根据当地情况予以确定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第二、第三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占用林地修路进行补偿的标准是:

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林木补偿费;

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具体林地征地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大体按照1—3年、4—13年、14—20年、21年以上等年份进行阶梯性分段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管道占用农民耕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短期占用是否与永久占用补偿标准相同?

临时占用耕地补偿标准是,按照临时占用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具体如下: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需要农业人口的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占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占用耕地的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占用林地补偿标准

关于占用林地补偿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林木补偿费。

2、森木植被恢复费。

征用、占用林地单位在被征用、占用林地邻近补足林地的,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3、林地补偿费。

按照本市征用、占用菜地的标准和规定办理。

4、劳动力安置补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靖远县刘川镇大沙河治理占用耕地补偿标准多少

占用农民土地赔偿标准由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认定,按照土地原用途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一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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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用材林与防护林征收补偿标准一样吗,林地占用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张春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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