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拆迁方在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过程中有如下几种常见的违约情形:1.没有在约定期限内支付补偿款。 当然,我们很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都没有约定补偿款的支付期限,这也给拆迁方违约创造了条件。 先补偿,后拆迁这是基本原则,因此,在被拆迁人将房屋腾空搬迁之前,补偿款就应当支付到位,但是很多地方都是要求被拆迁人先把房屋腾空搬出,才支付补偿款。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超过三个月没有支付补偿款,就应当追究拆迁方的违约责任,要求支付补偿款,并补偿因房价上升带来的损失或者利息损失。2.产权置换安置一般过渡期限不超过三年,超过三年仍然无法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应当加倍支付过渡费,并赔偿因无法按时安置给被拆迁人带来的损失。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由谁签订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合同适用于一般的合同违约责任规定。
只要是合同违约,违约方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怎样规定的法律分析:
拆迁协议签订以后,对于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不可以随意违约。
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补偿协议签订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拆迁协议可以违约吗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地规定,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如下几种
1、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2、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五、民法典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几种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地规定,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如下几种
1、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2、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六、拆迁安置协议中的违约责任有哪几种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合同适用于一般的合同违约责任规定。
只要是合同违约,违约方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1、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常见约定有哪些
2、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3、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常见约定条款
4、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本
5、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意事项
6、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署
7、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性质
8、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生效必须通过的专门程序
9、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成立及生效问题
10、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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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常见约定,民法典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几种
内容审核:陈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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