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买卖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以下是各税种的详细介绍:
一、契税
契税是拆迁房买卖中买方需要缴纳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契税的计税依据是房屋的交易价格,买方需按照交易价格乘以适用税率来计算并缴纳契税。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卖方在拆迁房买卖中可能需要缴纳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财产转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拆迁房买卖中,卖方如果获得了财产转让所得,就需要按照相应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卖方从房屋转让中获得的收入减去房屋原值、相关税费及合理费用后的净收益。
三、增值税及附加
在拆迁房买卖中,如果卖方出售的房屋未满两年,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卖方从房屋转让中获得的增值额,即交易价格减去房屋原购买价格。增值税的具体税率和征收方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需根据当地相关规定来确定。
四、印花税
印花税是拆迁房买卖中买卖双方都需要缴纳的一种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在拆迁房买卖中,买卖双方需按照房屋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缴纳印花税,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
五、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拆迁房买卖中卖方可能需要缴纳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在拆迁房买卖中,如果卖方出售的房屋产生了土地增值,就需要按照相应的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卖方从房屋转让中获得的土地增值额,具体税率和征收方式需根据当地相关规定来确定。
综上所述,拆迁房买卖涉及的税费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具体税费金额和缴纳方式需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和规定来确定,建议在进行拆迁房交易前咨询专业税务人员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二、拆迁安置房买卖交多少税法律分析:
1、契税:
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
3元/平方米;
3、测绘费:
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
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动迁房买卖税费怎么算法律分析:
动迁房要上市交易要满足 产证满三年或动迁协议与大产证共同满三年。
1、动迁安置房第一次交易,可以免去增值税和附加税;
个税最多1%或满五唯一无个税。
3、动迁安置房交易一次后,再次交易视作普通二手商品房,税费同普通的二手商品房。
买进时间2年:
[(税务核定价-购入价格)÷1.05]×(5%+0.3%) 注:
按利润20%缴纳个人所得税可抵扣的项目有:
购入的合同价格、购入所缴纳的契税、本次售出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装修费用(购入的房屋合同价格10%)、购房按揭贷款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
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四、动迁房卖出要交哪些税法律分析:
一、回迁房买卖税费:
回迁房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
二、目前二手商品房买卖所涉及的税费主要有:
1、营业税(卖方):
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
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
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
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
卖方承担
3、契税:
由于您的房屋面积超过90平米,不能够享受国家契税优惠政策,只能按照目前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4、印花税:
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5、交易费:
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6、登记费:
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7、土地收益金(代收):
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
卖方承担。
8、核档费:
50元/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五、拆迁房交易税费法律分析:
一、回迁房买卖税费:
回迁房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
二、目前二手商品房买卖所涉及的税费主要有:
1、营业税(卖方):
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
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
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
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
卖方承担
3、契税:
由于您的房屋面积超过90平米,不能够享受国家契税优惠政策,只能按照目前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4、印花税:
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5、交易费:
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6、登记费:
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7、土地收益金(代收):
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
卖方承担。
8、核档费:
50元/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六、动迁房买卖税费情况法律分析:
1、契税:
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
3元/平方米;
3、测绘费:
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
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1、拆迁房 转让 税费怎么算
2、拆迁房 转让 税费多少
3、拆迁房 转让 税费谁承担
4、拆迁房转卖手续费
5、拆迁房屋转让
6、拆迁房转卖需要什么手续
7、拆迁房转卖怎么过户
8、拆迁房买卖缴税问题及过户费
9、拆迁房土地转让费
10、拆迁房交易税费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房 转让 税费,拆迁房买卖税费一览表”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房 转让 税费,拆迁房交易税费
内容审核:黄钰峨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