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款可以被冻结。
具体分析如下:
一、土地补偿款的性质
土地补偿款是被征地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土地被征收而获得的补偿费用。这笔费用属于被征地者的合法财产。
二、法院冻结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因此,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即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押、冻结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补偿款项。
三、冻结的条件与程序
条件:冻结土地补偿款的前提是被拆迁人存在未履行的法律义务,且该义务已经通过法律程序确定。
程序:法院在冻结土地补偿款前,会向被拆迁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其履行义务。若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法院将依法采取冻结措施。
四、被冻结后的救济途径
如果被拆迁人对法院的冻结行为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出申诉或复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被拆迁人也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以便解除冻结。
二、土地冻结怎么解冻法律分析:
土地安置补助费属于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法院对该项资金不能冻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对土地征用补偿费法院可否冻结的问题,关健在于搞清土地征用补偿费性质。
土地征用补偿费主要包括: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三项。
土地补偿费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安置补助费属于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用于安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者所有,可视为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土地补偿款能否冻结 -法律知识法律分析:
法院有权利冻结动迁补偿款,在诉讼中经对方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执行中,法院都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对改动迁补偿款进行查封、冻结,甚至直接扣划。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法院凭什么冻结拆迁补偿款法律分析:
土地安置补助费属于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法院对该项资金不能冻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对土地征用补偿费法院可否冻结的问题,关健在于搞清土地征用补偿费性质。
土地征用补偿费主要包括: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三项。
土地补偿费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安置补助费属于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用于安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者所有,可视为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五、土地补偿款能否冻结 法律问题法律分析:
土地安置补助费属于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法院对该项资金不能冻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对土地征用补偿费法院可否冻结的问题,关健在于搞清土地征用补偿费性质。
土地征用补偿费主要包括: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三项。
土地补偿费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安置补助费属于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用于安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者所有,可视为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六、征地补偿款可以被冻结吗法律分析:
土地安置补助费属于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法院对该项资金不能冻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对土地征用补偿费法院可否冻结的问题,关健在于搞清土地征用补偿费性质。
土地征用补偿费主要包括: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三项。
土地补偿费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安置补助费属于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用于安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者所有,可视为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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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补偿款可以冻结吗,土地补偿款能否冻结 法律问题
内容审核:孙志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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