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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可以给村民交水费吗,村里打自来水井占地安置补助费是多少钱

摘要:本文介绍征地补偿款可以给村民交水费吗,村里打自来水井占地安置补助费是多少钱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现在农村拆迁一口水井补偿多少钱,农村自来水补贴政策,村里自己打井收水费合法吗,地里打井有补贴吗,占用农村耕地打井如何赔偿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征地补偿款可以给村民交水费吗,村里打自来水井占地安置补助费是多少钱

征地补偿款可以给村民交水费吗,村里打自来水井占地安置补助费是多少钱

一、村里打自来水井占地安置补助费是多少钱

村里打自来水井占地安置补助费的具体金额,并非是一个固定的数值,而是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而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因此,村里打自来水井占地的安置补助费,会根据你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

为了获取最准确的安置补助费金额,建议你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专业律师,他们可以根据你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和规定,为你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和解答。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在征收过程中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二、地里打井有补贴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应给予公平补偿,补偿金额不得低于市场价格。

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

对农村土地征收,市县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

土地补偿费分为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补偿三部分,其中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可平均分或给被征地人更多补偿。

法律分析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农村土地征收规定有所不一样,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

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

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

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结语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应给予公平补偿,补偿金额应不低于市场价格。

征收决定市、县级政府应提供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对农村土地征收,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予被征收人补助和奖励。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

其中,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分配方式可以是平均分配或给予被征地人额外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

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七条 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所称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范围界限;

(二)分阶段治理目标和治理期限;

(三)主要治理措施;

(四)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用水来源和用水量指标;

(五)治理后的土地用途和植被管护措施;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

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六条 不具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应当先与土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签订协议,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在治理活动开始之前,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治理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治理申请,并附具下列文件:

(一)被治理土地权属的合法证明文件和治理协议;

(二)符合防沙治沙规划的治理方案;

(三)治理所需的资金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防沙治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防沙治沙的面积和难易程度,给予从事防沙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资金补助、财政贴息以及税费减免等政策优惠。

单位和个人投资进行防沙治沙的,在投资阶段免征各种税收;

取得一定收益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有关税收。

三、现在农村拆迁一口水井补偿多少钱

法律分析:

关于农村水网改造,国家是有补助的,国家补贴负责主管道,入户是村民自己的,各地标准不一,基本上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少数地方要交上千元。

农村集中供水价格的计算方法为:

(1)平均水价=(供水成本 费用 税金 利润)/售水量

其中:

利润=供水单位净资产×净资产利润率;

(2)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供水成本 费用 税金 利润)/(生活用水量 1.2×非居民生活用水量);

(3)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2×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像我村费用是这样的:

主管网50米之内的初装费按照450元每户收取,超过50米的部分由供用水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按每米收费不超过9元的标准协商确定,居民生活用水按照1.5元/吨进行收取。

如果村民觉得太贵了,可以不安装,而且对方也不能强制他人安装。

因为国家有相应法律规定,如果强制用户安装并收取费用,那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属于强制交易行为,你可以到工商部门投诉或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四、农村自来水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

打井需要经过程序审批,私自打井属于违法行为,收费更是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十六条 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

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或者限制开采区。

在沿海地区开采地下水,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沉降和海水入侵。

五、村里自己打井收水费合法吗

法律分析:

打井需要经过程序审批,私自打井属于违法行为,收费更是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十六条 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

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或者限制开采区。

在沿海地区开采地下水,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沉降和海水入侵。

六、占用农村耕地打井如何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应给予公平补偿,补偿金额不得低于市场价格。

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

对农村土地征收,市县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

土地补偿费分为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补偿三部分,其中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可平均分或给被征地人更多补偿。

法律分析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农村土地征收规定有所不一样,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

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

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

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结语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应给予公平补偿,补偿金额应不低于市场价格。

征收决定市、县级政府应提供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对农村土地征收,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予被征收人补助和奖励。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

其中,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分配方式可以是平均分配或给予被征地人额外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

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七条 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所称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范围界限;

(二)分阶段治理目标和治理期限;

(三)主要治理措施;

(四)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用水来源和用水量指标;

(五)治理后的土地用途和植被管护措施;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

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六条 不具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应当先与土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签订协议,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在治理活动开始之前,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治理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治理申请,并附具下列文件:

(一)被治理土地权属的合法证明文件和治理协议;

(二)符合防沙治沙规划的治理方案;

(三)治理所需的资金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防沙治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防沙治沙的面积和难易程度,给予从事防沙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资金补助、财政贴息以及税费减免等政策优惠。

单位和个人投资进行防沙治沙的,在投资阶段免征各种税收;

取得一定收益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有关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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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张春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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