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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建面积比宅基地大拆迁怎么补偿,农村老宅基地翻建超面积怎么办

摘要:本文介绍翻建面积比宅基地大拆迁怎么补偿,农村老宅基地翻建超面积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农村宅基地翻建面积,农村宅基地超面积该怎么处理,农村宅基地重建面积可以扩大吗?,老宅基地上建房属于违建吗,农村宅基地翻建面积规定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翻建面积比宅基地大拆迁怎么补偿,农村老宅基地翻建超面积怎么办

翻建面积比宅基地大拆迁怎么补偿,农村老宅基地翻建超面积怎么办

一、农村老宅基地翻建超面积怎么办

农村老宅基地翻建超面积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一、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应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因此,对于翻建超出的面积,应首先考虑退还给村集体。

二、拆除或没收非法建筑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应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这意味着,如果超面积部分违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那么需要拆除;如果符合规划,则可能会被没收。

三、缴纳罚款

除了退还土地和拆除或没收建筑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还可以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进行罚款。具体罚款数额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确定。

此外,针对农村宅基地超面积的情况,还可以考虑采取宅田相抵政策,即用耕地来弥补宅基地的超面积部分,以保持土地总量的平衡。或者在与村集体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采取缴费补偿的方式继续使用超面积的宅基地,但这需要报上级部门批准。

总的来说,处理农村老宅基地翻建超面积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集体的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老宅基地上建房属于违建吗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翻建面积规定如下:

1、1到2人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95平方米;

2、3人及以上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3、原址改建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根据具体地块的规划技术要求确定;

4、村居民建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批准建房用地面积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三、农村宅基地翻建面积

一、农村宅基地超面积该怎么处理1、农村宅基地超面积一般可以通过如下方法处理:

(1)宅田相抵政策。

宅基地多占了,那么就用耕地来弥补,保持总量的平衡;

(2)另外还可以采取缴费补偿的方式继续使用宅基地,在和村集体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报上级部门批准;

(3)村民自治协商原则。

由村集体共同商定,决定处理方案,然后上报上级部门。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农村在基地不可以继承。

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其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如果继承人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但是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比如继承的子女在农村已经另立门户,已经有了宅基地,基于“一户一宅”的原则,父母的宅基地就不能再继承。

四、农村宅基地超面积该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如果符合规定是可以的。

得向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然后村委会需要就建房的宅基地位置、用地范围、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等内容进行讨论,然后在建房现场公示不少于7天,村集体成员没有异议的才能报镇(街)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五、农村宅基地重建面积可以扩大吗?

法律分析:

如果符合规定是可以的。

得向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然后村委会需要就建房的宅基地位置、用地范围、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等内容进行讨论,然后在建房现场公示不少于7天,村集体成员没有异议的才能报镇(街)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六、农村宅基地翻建面积规定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翻建面积规定如下:

1、1到2人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95平方米;

2、3人及以上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3、原址改建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根据具体地块的规划技术要求确定;

4、村居民建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批准建房用地面积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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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赵秀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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