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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拆迁补偿谁可以拥有,房屋拆迁受偿权利人是谁

摘要:本文介绍土地拆迁补偿谁可以拥有,房屋拆迁受偿权利人是谁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房屋拆迁补偿的权利人有哪些,拆迁补偿的权利人是谁,房子在老人名下拆迁赔偿归谁,拆迁赔偿款给产权人吗?,拆迁后房屋所有权归谁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土地拆迁补偿谁可以拥有,房屋拆迁受偿权利人是谁

土地拆迁补偿谁可以拥有,房屋拆迁受偿权利人是谁

一、房屋拆迁受偿权利人是谁

房屋拆迁受偿权利人主要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

具体分析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归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产权人通过办理物权登记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在拆迁过程中,受偿权利首先属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

二、在拆迁补偿中,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私有房屋,那么拆迁补偿款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若私房所有人为多人共有,则按照各自对被拆私房所拥有的权利进行分割。其他在私房内共同居住的人,如无私房所有权,则无权主张分割补偿款。

三、对于拆迁后取得的安置房,依法具有产权。在满5年并取得产权证后,该安置房即具有完全产权,可以进行合法销售。但未满5年的,则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受偿权利人主要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其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包括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等。

二、拆迁赔偿款给产权人吗?

对权属有争议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如下:

争议在拆迁主管部门公布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已解决的,应按照各方当事人的房屋产权份额进行拆迁补偿;

争议在拆迁主管部门公布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解决的依法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和安置方案,报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三、房屋拆迁补偿的权利人有哪些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即该处房屋户口里在册人口。

现在在册户口为6人,应当按照6人分配,并适当照顾孤老、孤残、孤幼人员)。

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

私房所有人为二人以上的,按其对被拆私房所拥有的权利进行分割。

在私房内生活的其他共同居住人,无权主张分割补偿款。

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私房共同居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私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居住一年以上、他处无住房的人。

)的安置,一般应由私房所有人与共同居住人通过协商妥善安置。

一、什么拆迁赔偿费

拆迁赔偿费:

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二、拆迁补偿费有哪些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一)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四)被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

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四、拆迁补偿的权利人是谁

一、房子在老人名下拆迁赔偿归谁1、房子在老人名下拆迁赔偿归谁,视情况而定:

(1)被征收的房屋是老人所有的,由老人获得拆迁补偿;

(2)如果老人死亡的,拆迁补偿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房屋拆迁的程序如下: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五、房子在老人名下拆迁赔偿归谁

一、房子在老人名下拆迁赔偿归谁1、房子在老人名下拆迁赔偿归谁,视情况而定:

(1)被征收的房屋是老人所有的,由老人获得拆迁补偿;

(2)如果老人死亡的,拆迁补偿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房屋拆迁的程序如下: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六、拆迁后房屋所有权归谁

对权属有争议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如下:

争议在拆迁主管部门公布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已解决的,应按照各方当事人的房屋产权份额进行拆迁补偿;

争议在拆迁主管部门公布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解决的依法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和安置方案,报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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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陈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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