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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房地产如何评估房产价值,面对强拆时,运用这些方式来估算房屋价值你学会了吗?

摘要:本文介绍强拆房地产如何评估房产价值,面对强拆时,运用这些方式来估算房屋价值你学会了吗?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估算房屋价值的方法有哪些,在强拆时?,如何评估房屋拆迁价值,强拆后的房屋怎么评估,对于强拆后的房屋怎么评估,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评估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强拆房地产如何评估房产价值,面对强拆时,运用这些方式来估算房屋价值你学会了吗?

强拆房地产如何评估房产价值,面对强拆时,运用这些方式来估算房屋价值你学会了吗?

一、面对强拆时,运用这些方式来估算房屋价值你学会了吗?

面对强拆时,对房屋价值的估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一、选定评估机构

应当选择具有专业资质和经验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屋价值评估。这些机构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进行评估。

二、评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应按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这意味着评估机构将综合考虑土地的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以及房屋的重置成本,并结合当地市场行情来确定房屋的价值。

三、评估流程

提供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给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制定评估方案,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评估机构进行实地勘察,搜集必要资料。

评估机构根据勘察结果和市场行情,作出专业判断,并出具房产市场价格的评估报告。

四、注意事项

在强拆情况下,房屋价值的评估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多方利益,因此务必确保评估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综上所述,面对强拆时,应通过选定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评估流程进行房屋价值估算,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二、对于强拆后的房屋怎么评估

在拆迁中,拆迁补偿是被拆迁人的所有身家财产。

而这拆迁补偿绝大部分是房子的价值。

也就是说,房子的价值越高,最后的拆迁补偿也就相应的要高一些。

因此,房屋价值是拆迁补偿的关键。

拆迁流程中,房屋价格是依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内容来计算的。

而在实践中,房屋的评估价普遍偏低。

这主要是因为很多情况下,评估拆迁房子的评估机构由拆迁方指定。

这样的拆迁评估结果会很明显的偏向拆迁方,因而损害被拆迁人补偿利益。

所以,为了避免评估机构的不公平评估,被拆迁人首先得自己估算一下自己的拆迁房屋大概值多少钱。

但是被拆迁房子要怎么估算呢?毕竟拆迁评估不同于一般房子的划量,被拆迁房子的价值评估有其自身的一套价值计算方法。

下面就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来教你怎么估算被拆迁房子的大概价值。

在明律师支招:

一、同步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不走政策价。

拆迁,从根本上来说,也是为了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准。

所以拆迁补偿应有市场价格的同期水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也规定:

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据此,被拆迁人估算自己房屋的价格起点应以周边的市场价作标准。

具体说来,被拆迁人根据自己房屋的居住年限、实际使用面积、区位、单价及房屋用途等多方面进因素行综合的计算,以此对比拆迁方给出的拆迁补偿总额。

如果差距过大,被拆迁人应找出差价问题的根源出在哪里,并据此进行法律维权。

二、明确房屋征收公告的具体时间,规避时间差上的房价涨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条规定: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因为征收房屋的价值将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既然是市场价,就会随着时间不同而变化,尤其是当下的房价。

可能就几天时间房价的涨幅就是成倍计算的。

按照拆迁流程,一般总是征收公告在前,然后才有拆迁方和被拆迁人的谈判,协商谈判好之后再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

从公告到评估,这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个时间差。

这段时间差短的几个月,长的一年甚至几年,房价涨幅可想而知。

所以,确定房屋评估的时间点非常重要。

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的情形是拆迁方在正式启动征收程序之前,便私自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日后便以此评估报告为依据与百姓谈补偿,真正正式启动征收程序时也许已经经过一年半载甚至更长,由此将折损被拆迁人房屋的实际价值。

所以,被拆迁人估价应以房屋征收公告之日的时间点的房屋市场价为评估价标准,切不可提前让拆迁方进行评估。

三、把握10日期限,及时提出评估报告异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对复核有异议的仍可申请鉴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地二十条规定: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上述两条规定一是对于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和提出异议的权利予以认可。

二是规定了行使权利的时间,即10日。

也就是说,被拆迁人如果觉得拆迁方给出的评估价不符合市场价,被拆迁人要在14日里提出异议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估算房屋价值的方法有哪些,在强拆时?

拆迁房屋价值的评估: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四、如何评估房屋拆迁价值

强拆后的房屋,是按照机构的估值来认定的。

在房屋征收的行政赔偿案件中,依照现行法律规定确定行政赔偿项目和数额时的基本原则是,赔偿数额至少应不低于赔偿请求人依照补偿安置方案可以获得的全部征收补偿权益,不能让赔偿请求人获得的赔偿数额低于依法征收可能获得的补偿数额。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

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强拆的流程是什么1、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

3、送达决定书;

4、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5、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

6、张贴强拆公告;

7、实施强制拆迁。

五、强拆后的房屋怎么评估

强拆后的房屋,是按照机构的估值来认定的。

在房屋征收的行政赔偿案件中,依照现行法律规定确定行政赔偿项目和数额时的基本原则是,赔偿数额至少应不低于赔偿请求人依照补偿安置方案可以获得的全部征收补偿权益,不能让赔偿请求人获得的赔偿数额低于依法征收可能获得的补偿数额。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

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强拆的流程是什么1、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

3、送达决定书;

4、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5、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

6、张贴强拆公告;

7、实施强制拆迁。

六、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评估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拆迁中,拆迁补偿是被拆迁人的所有身家财产。

而这拆迁补偿绝大部分是房子的价值。

也就是说,房子的价值越高,最后的拆迁补偿也就相应的要高一些。

因此,房屋价值是拆迁补偿的关键。

拆迁流程中,房屋价格是依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内容来计算的。

而在实践中,房屋的评估价普遍偏低。

这主要是因为很多情况下,评估拆迁房子的评估机构由拆迁方指定。

这样的拆迁评估结果会很明显的偏向拆迁方,因而损害被拆迁人补偿利益。

所以,为了避免评估机构的不公平评估,被拆迁人首先得自己估算一下自己的拆迁房屋大概值多少钱。

但是被拆迁房子要怎么估算呢?毕竟拆迁评估不同于一般房子的划量,被拆迁房子的价值评估有其自身的一套价值计算方法。

下面就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来教你怎么估算被拆迁房子的大概价值。

在明律师支招:

一、同步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不走政策价。

拆迁,从根本上来说,也是为了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准。

所以拆迁补偿应有市场价格的同期水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也规定:

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据此,被拆迁人估算自己房屋的价格起点应以周边的市场价作标准。

具体说来,被拆迁人根据自己房屋的居住年限、实际使用面积、区位、单价及房屋用途等多方面进因素行综合的计算,以此对比拆迁方给出的拆迁补偿总额。

如果差距过大,被拆迁人应找出差价问题的根源出在哪里,并据此进行法律维权。

二、明确房屋征收公告的具体时间,规避时间差上的房价涨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条规定: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因为征收房屋的价值将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既然是市场价,就会随着时间不同而变化,尤其是当下的房价。

可能就几天时间房价的涨幅就是成倍计算的。

按照拆迁流程,一般总是征收公告在前,然后才有拆迁方和被拆迁人的谈判,协商谈判好之后再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

从公告到评估,这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个时间差。

这段时间差短的几个月,长的一年甚至几年,房价涨幅可想而知。

所以,确定房屋评估的时间点非常重要。

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的情形是拆迁方在正式启动征收程序之前,便私自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日后便以此评估报告为依据与百姓谈补偿,真正正式启动征收程序时也许已经经过一年半载甚至更长,由此将折损被拆迁人房屋的实际价值。

所以,被拆迁人估价应以房屋征收公告之日的时间点的房屋市场价为评估价标准,切不可提前让拆迁方进行评估。

三、把握10日期限,及时提出评估报告异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对复核有异议的仍可申请鉴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地二十条规定: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上述两条规定一是对于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和提出异议的权利予以认可。

二是规定了行使权利的时间,即10日。

也就是说,被拆迁人如果觉得拆迁方给出的评估价不符合市场价,被拆迁人要在14日里提出异议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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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强拆房地产如何评估房产价值,强拆后的房屋怎么评估

内容审核: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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