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款在离婚时的分割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进行处理。具体分割方式需根据拆迁房屋的性质及拆迁款的具体构成来判断。
一、如果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
拆迁补偿款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权进行协商分割。若协商达成一致,则按协议执行;
协商不成时,可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二、如果拆迁房屋是个人财产
拆迁补偿款应归房屋所有人个人所有,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此外,还需考虑拆迁款中是否包含对家庭人口的补偿、配合拆迁的奖励等。若包含此类款项,该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有权享有一定份额。
对于公房的拆迁补偿款,若补偿以人口和宅基地或老房面积为依据,配偶因合法婚姻关系而取得的份额应归其所有。若补偿仅按被拆房屋面积计算,未考虑同住人因素,则补偿款归公房承租权人所有。若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补偿款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拆迁款离婚时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包括房产性质、拆迁款构成以及当地拆迁政策等因素。
二、离婚后拆迁款怎么分法律分析:
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拆迁房离婚后怎么分割拆迁款离婚时分割要分情况而定。
如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按照共同财产规定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
拆迁款离婚时可以先协议离婚,需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结婚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现场填《离婚登记申请书》;
婚姻登记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如果协商不成,需要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准备离婚材料;
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
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四、拆迁款离婚怎么分割法律分析:
离婚时拆迁费一般是给与房屋产权人的,因此,如果之前房屋产权是夫妻共有的,拆迁费应当由夫妻协商分割。
如果之前房屋产权是个人所有的,拆迁费不用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五、离婚拆迁款如何分割法律分析:
离婚时拆迁费一般是给与房屋产权人的,因此,如果之前房屋产权是夫妻共有的,拆迁费应当由夫妻协商分割。
如果之前房屋产权是个人所有的,拆迁费不用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六、离婚时拆迁房怎样分割法律分析:
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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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款 离婚 分割,离婚拆迁款如何分割
内容审核:李凤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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