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城市不断的改建,很多的原住地的居民会面临着土地开发等问题,而一旦涉及土地的开发与之相关的就是土地的赔偿了,但是土地在进行赔偿之前都是要查验被开发者的土地使用证的,那么,土地证是父亲名字过世了拆迁怎么赔呢?我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介绍请看一下吧。
土地证是父亲名字过世了拆迁怎么赔
土地补偿可归你,房屋补偿作为你父亲的遗产继承。
土地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一般有两种方式,货币补偿和置换房,两者都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的标准一般是参照周边商品房的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的依据包括被拆迁房屋所在区位、房屋结构、面积大小、装修的好坏,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置换房一般是一比一的方式,这种补偿方式在现实操作中就会出现按人头来计算的情况,例如:一个人多少平米,再加上差价的补偿和社保名额,在这种情况下,拆迁方的操作空间很大,被拆迁方最终拿到的补偿多数情况下都是不合理的,所谓的奖励、社保、户口、人头等等其他都是拆迁方给我们释放的烟雾弹,其真实意图是降低补偿标准。所以,我们在面对拆迁方给我们的这些补偿内容的时候一定要清醒,及时的咨询拆迁方面的专业律师,补偿不合理就不要轻易的签订补偿协议。那么补偿内容又包括哪些呢?
(二)拆迁单位依照规定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重置成新价也就是重新建设一栋相同的房屋需要的成本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在现实当中补偿内容可能超出上面的列举的内容,但无论是其中的一项两项或者更多项,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补偿不合理,最终得到的补偿远远低于拆迁之前的生活水平。2011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农村拆迁补偿方式的法律条文规定:“确保被拆迁农民的生活水平不低于现有水平”。所以,我们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对待,不要轻易的签字,补偿不合理,多咨询专业律师。
(三)以下是房屋补偿计算公式参考: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房屋拆迁安置费(包括承租人)=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如商业用房)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 被征地的村民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具体计算可以参考以下公式:(被拆除房屋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民,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具体计算可以参考以下公式:(被拆除房屋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还有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二、房子拆迁户主是我妈妈,已经过世,没有遗嘱,补偿回迁房只能写我爸的名字不能加上我的名字吗,?法律分析:
父亲死了土地证会被依法收回,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因此父亲去世后,土地使用权不是他的遗产,依法不能继承。
国家或者集体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只有对于个人承包,才可以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父亲死了土地证归谁父母去世农村老房子要拆补偿,如果父母没有遗嘱,其房子继承归他们的所有子女,所以需要他们签字。
签字不会对土地所有权发生转移,土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
相关法条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四、父母去世农村老房子要拆补偿,需要其他女儿签字吗?签字也会对其他土地所有权转移吗?法律分析:
父亲去世,土地证可以通过房产继承的方式进行更名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五、土地证是父亲的名字,他过世了怎么办法律分析:
父亲去世,土地证可以通过房产继承的方式进行更名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六、父亲已过世土地证是父亲名字怎么办法律分析:
父亲死了土地证会被依法收回,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因此父亲去世后,土地使用权不是他的遗产,依法不能继承。
国家或者集体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只有对于个人承包,才可以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土地证是父亲的,儿子怎样办理房产证
2、父亲的土地证改成儿子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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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土地证是父亲的拆迁补偿办法,土地证是父亲的名字,他过世了怎么办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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