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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里区更新局最新拆迁,哈尔滨这些区域,迎来棚改、拆迁最新消息!

摘要:本文介绍道里区更新局最新拆迁,哈尔滨这些区域,迎来棚改、拆迁最新消息!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哈尔滨棚改项目,哈尔滨18个区域大动迁,哈尔滨城中村改造项目,哈尔滨动迁计划,哈尔滨18个区域大动迁 法律问题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道里区更新局最新拆迁,哈尔滨这些区域,迎来棚改、拆迁最新消息!

道里区更新局最新拆迁,哈尔滨这些区域,迎来棚改、拆迁最新消息!

一、哈尔滨这些区域,迎来棚改、拆迁最新消息!

老旧小区改造、棚改拆迁是当前最常见的两种城市更新方式。目前,哈尔滨的老旧小区改造就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

到处可见的绿网围挡,就是“新”生活的“起点”。

今年已过大半,棚改拆迁进展如何呢?

这些网友关心的热门“准拆迁”房,传来了最新消息和进展......

南岗区

请问南岗区城中村哈达新村今年是否拆迁?

南岗区城市更新局:

据了解,我区现已经制定了城中村改造工作计划,哈达村已经列入改造计划内。

目前正在向省、市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改造手续,待完成相关改造手续办理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实施哈达村城中村改造。

王岗镇永红村什么时候能拆迁?\n\n\n 南岗区城市更新局:

我区现已经制定了城中村改造工作计划,永红村已经列入改造计划内。

目前正在向省、市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改造手续,待完成相关改造手续办理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实施永红村城中村改造。

南岗区西沟街(北航街--南开街路段)棚户区有没有拆迁计划?\n\n\n 南岗区城市更新局:

该地段暂无拆迁计划。

王岗镇房身村拆迁改造具体项目都有哪些?\n\n\n 南岗区城市更新局:

我区现已经制定了城中村改造工作计划,房身村已经列入改造计划内。

目前市规划部门正在编制房身村改造范围规划方案,待规划方案完成编制后,将确定房身村改造范围内具体项目。\n\n\n 香坊区

香坊区朝阳乡金星村今年是否可以拆迁?\n\n\n 回复:

香坊区朝阳镇金星村已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待改造资金到位后方可启动。

朝阳镇富民村何时拆迁?\n\n\n 回复:

香坊区朝阳镇富民村已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待改造资金到位后方可启动。

木材东街与木材北街交叉路口附近的平房区是否有拆迁改造计划?\n\n\n 香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该区域暂时没有拆迁改造计划。

幸福镇新香坊村(幸福医院及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近)今年是否有拆迁计划?\n\n\n 回复:

香坊区幸福镇新香坊村已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待改造资金到位后方可启动。

西柞村拆迁进度咨询:\n\n\n 香坊区集体土地征收办公室:

香坊区幸福镇西柞村已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待改造资金到位后方可启动。

信义村被纳入城中村棚改计划了吗?啥时候拆迁?\n\n\n 香坊区集体土地征收办公室:

香坊区幸福镇信义村已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待改造资金到位后方可启动。

香坊区热电街棚户区何时拆迁?\n\n\n 回复:

热电街区域平房已作为香坊区存量房上报市住建局。

我区已向市住建局建议将热电街区域平房纳入红星村项目改造范围,与红星村一并改造。

道外区&道里区

今年棚改有没有商务学校平房?\n\n\n 回复:

经核实,区政府尚未下达征收决定,征收时间未定,如有政策调整将第一时间对外公布。

请问天恒山脚下的山根屯什么时候能列入规划名单?是否能动迁?\n\n\n 回复:

经核实,此处暂无征收计划,如有最新政策调整将第一时间公开发布。

道里区金属街区域何时拆迁?

道里区更新局:

具体事宜请向现场指挥部咨询,地址:道里区安国街95号。

以上要拆迁区域有你家吗?

二、哈尔滨动迁计划

法律分析: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提升人居环境,完善城市服务功能,2020年,哈尔滨市计划启动实施棚改项目20个,涉及道里、道外、南岗和香坊四个主城区,征收户数12669户,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23万平方米。

首批实施项目9个,涉及道外、香坊、南岗等3个主城区的5813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哈尔滨棚改项目

法律分析:

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哈住建征通[2019]7号文件,声明因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需要,道外区开源街、香坊香安街、道里区安宁街等18个棚户区改造(城市疮疤)项目已列入全市房屋征收计划,辖区政府拟对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依法实施征收。

辖区政府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工作,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四、哈尔滨18个区域大动迁

法律分析:

具体项目可以咨询有关部门,以下可以作为参考。

2020年,南岗区首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涉及科大安居小区、西桥小区、中发郦苑小区、辽河小区、广场社区、中和社区、辽阳社区等7个小(社)区,面积112万平方米,改造楼体205栋,改造单元1012个,居民19638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五、哈尔滨城中村改造项目

法律分析:

具体项目可以咨询有关部门,以下可以作为参考。

2020年,南岗区首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涉及科大安居小区、西桥小区、中发郦苑小区、辽河小区、广场社区、中和社区、辽阳社区等7个小(社)区,面积112万平方米,改造楼体205栋,改造单元1012个,居民19638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六、哈尔滨18个区域大动迁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提升人居环境,完善城市服务功能,2020年,哈尔滨市计划启动实施棚改项目20个,涉及道里、道外、南岗和香坊四个主城区,征收户数12669户,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23万平方米。

首批实施项目9个,涉及道外、香坊、南岗等3个主城区的5813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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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道里区更新局最新拆迁,哈尔滨城中村改造项目

内容审核:汪文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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