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集体土地无证房拆迁补偿,集体土地上无证房产拆迁房屋补偿最新规定

摘要:本文介绍集体土地无证房拆迁补偿,集体土地上无证房产拆迁房屋补偿最新规定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集体土地拆迁无房户可以起诉拆迁补偿政策违法吗?,无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无证房屋拆迁应该补偿吗,无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集体房没有房产证拆房能赔偿吗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集体土地无证房拆迁补偿,集体土地上无证房产拆迁房屋补偿最新规定

集体土地无证房拆迁补偿,集体土地上无证房产拆迁房屋补偿最新规定

一、集体土地上无证房产拆迁房屋补偿最新规定

关于集体土地上无证房产拆迁房屋补偿的最新规定,主要参照的是当地政府的拆迁政策和相关法规。虽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提供了指导,但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补偿可能会有所不同,且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

一、无证房产的拆迁补偿

补偿标准

对于无证房产,其拆迁补偿标准通常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建筑结构、地理位置以及当地政府的具体政策。在某些情况下,无证房产可能因违反建筑规划或相关法规而无法获得与合法建筑相同的补偿。

补偿方式

拆迁补偿一般可采取货币补偿、房屋安置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货币补偿通常基于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值,而房屋安置则可能涉及提供替代住房或给予租房补贴。

二、拆迁流程与注意事项

评估与通知

在拆迁过程中,首先会对涉及拆迁的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随后,相关部门会发出拆迁通知,明确拆迁的范围、时间和补偿方式。

签订拆迁协议

被拆迁方需要与拆迁部门签订拆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补偿金额、支付方式、搬迁期限等。

搬迁与补偿发放

一旦协议签订,被拆迁方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拆迁部门则会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发放补偿。

三、法律建议

由于拆迁补偿涉及复杂的法律和政策问题,建议被拆迁方在签订任何协议之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总的来说,无证房产在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补偿是一个复杂且具体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因此,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法规至关重要。

二、无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无房户拆迁协议不合法怎么维权

一、集体土地的所有人具有原状资格

目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人有三:

其一,村农民集体。

此为目前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最主要的一种主体。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其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

此为目前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第二种主体。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其三,乡(镇)农民集体。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综合上述规定,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

上述三类主体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上述主体不起诉或者成建制撤销的应由谁起诉,就成为司法实践中不得不解决的问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给出规定,其中第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后,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过半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提起诉讼。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后,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过半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提起诉讼。

这条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很多涉及农民集体权益的纠纷,由于少数村干部不愿提起诉讼,导致农民权益受到损害而无法得到救济,甚至有的村委会的公章掌握在乡、镇政府部门,难以村集体的名义提起诉讼。

由于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又缺乏救济途径,导致群体性的上访,因此有必要赋予具有代表性的农民以集体名义提起诉讼的权利。

近几年,由于土地价值大幅提升,涉及集体所有土地的行政纠纷日益增加。

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农村无房户拆迁协议不合法不用害怕,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权。

三、集体土地拆迁无房户可以起诉拆迁补偿政策违法吗?

法律分析:

按规定,进行拆迁补偿时,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要给予补偿。

但是,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即违法建筑,将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无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无证房屋并不等于就是违法建筑,尤其是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大量的无证房屋存在,很多房屋建筑年代较早,是一家人唯一的房产,如果按照违法房产拆迁不补偿或者压低补偿,则必然导致很多家庭失去唯一居所或者居住条件大幅度降低,因此,对于无证房屋,应当根据其形成原因区分为违法建筑和合法房产,对于无证的合法房产,拆迁当中应当与其他有证房屋一样,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一般来说,农村建于2008年之前房屋,家庭的唯一住房,年代久远的祖遗房,即便无证,在征地拆迁时,也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因此,无证房屋是否应该补偿,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无证房屋拆迁应该补偿吗

法律分析:

无证房屋并不等于就是违法建筑,尤其是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大量的无证房屋存在,很多房屋建筑年代较早,是一家人唯一的房产,如果按照违法房产拆迁不补偿或者压低补偿,则必然导致很多家庭失去唯一居所或者居住条件大幅度降低,因此,对于无证房屋,应当根据其形成原因区分为违法建筑和合法房产,对于无证的合法房产,拆迁当中应当与其他有证房屋一样,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一般来说,农村建于2008年之前房屋,家庭的唯一住房,年代久远的祖遗房,即便无证,在征地拆迁时,也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因此,无证房屋是否应该补偿,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集体房没有房产证拆房能赔偿吗

农村无房户拆迁协议不合法怎么维权

一、集体土地的所有人具有原状资格

目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人有三:

其一,村农民集体。

此为目前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最主要的一种主体。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其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

此为目前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第二种主体。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其三,乡(镇)农民集体。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综合上述规定,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

上述三类主体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上述主体不起诉或者成建制撤销的应由谁起诉,就成为司法实践中不得不解决的问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给出规定,其中第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后,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过半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提起诉讼。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后,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过半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提起诉讼。

这条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很多涉及农民集体权益的纠纷,由于少数村干部不愿提起诉讼,导致农民权益受到损害而无法得到救济,甚至有的村委会的公章掌握在乡、镇政府部门,难以村集体的名义提起诉讼。

由于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又缺乏救济途径,导致群体性的上访,因此有必要赋予具有代表性的农民以集体名义提起诉讼的权利。

近几年,由于土地价值大幅提升,涉及集体所有土地的行政纠纷日益增加。

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农村无房户拆迁协议不合法不用害怕,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权。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集体土地无证房拆迁补偿标准

2、集体土地无证房拆迁补偿多少

3、集体土地无证房拆迁补偿怎么算

4、集体土地无证房屋启动征收

5、集体土地上无证房屋

6、集体土地上的无证房如何评估价值

7、集体土地无证厂房有没有赔偿

8、集体土地没有证是违建吗

9、集体土地房屋没有房产证怎么赔偿

10、村集体楼房无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体土地无证房拆迁补偿,集体土地上无证房产拆迁房屋补偿最新规定”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土地无证房拆迁补偿,无证房屋拆迁应该补偿吗

内容审核:王杰娉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