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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同位置安置房补偿评估,拆迁补偿安置房相同面积要交钱吗合法吗

摘要:本文介绍拆迁同位置安置房补偿评估,拆迁补偿安置房相同面积要交钱吗合法吗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拆迁安置房同一面积的面积还能要吗,单位分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吗,安置房拆迁赔偿和商品房一样吗,买安置房拆了有补偿吗,拆迁有安置房的还会分配赔偿金吗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拆迁同位置安置房补偿评估,拆迁补偿安置房相同面积要交钱吗合法吗

拆迁同位置安置房补偿评估,拆迁补偿安置房相同面积要交钱吗合法吗

一、拆迁补偿安置房相同面积要交钱吗合法吗

法律主观:

一、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一)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二)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三)强制拆迁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以裁决为前提。对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强制拆迁。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二、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如采取仲裁方式,拆迁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纷前或纠纷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由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客观: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1、拆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等基本情况。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房屋的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等。3、补偿方式、金额和时间。补偿方式分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若是货币补偿,则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若是产权调换,则按照拆迁房屋和调换房屋各自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计算,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不得选择补偿方式:①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合同达不成协议且被拆迁人不能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至于补偿的时间,一般应在拆迁前一次性补偿。4、房屋估价。在实行货币补偿形式的情况下,需要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在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形式的情况下,需要同时对被拆迁房屋和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以作为结清差价的依据。至于房屋的评估机构的选择,应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如双方未能就选定评估机构达成合意,则由双方各提出一至两家评估机构,抽签决定。评估费用一般由拆迁人承担。有些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评估工作由当地拆迁管理部门下属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这种规定显然属于行政性垄断,被拆迁人对其评估价格的公信力也多持怀疑态度,因为拆迁管理部门多为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进行房地产行政管理过程中与拆迁单位难免建立一些关系,而被拆迁人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联系很少,被拆迁人有理由怀疑拆迁人利用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关系去干预和影响房屋评估的过程和结果。所以,笔者认为,利用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市场主体之间民事行为中的房屋价格评估由拆迁管理部门下属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并非妥适。当然,被拆迁房屋与调换房屋的价格也并非一定要进行评估,若双方能就补偿的金额和差价结算的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不评估,这样一方面可以尽快签订拆迁协议并付诸实施,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可以省却一笔评估费,降低拆迁中的成本。5、拆迁安置办法。安置是针对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的。在被拆迁人不能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且不能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拆迁人应当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可以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也可以提供周转房。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的停业补偿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搬迁期限是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自行搬迁的时间界限,这一期限是用来约束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过渡期限是指在实行产权调换补偿形式下,拆迁人提供适宜入住的调换房屋的时间界限,这一期限是用来约束拆迁人的。8、违约责任。对拆迁人来说,违约责任主要是不能按时支付补偿款和超过过渡期限提供产权调换房屋的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一般是支付违约金。对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来说,违约责任主要是不按时搬迁和腾退周转房的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是被强制搬迁。

二、买安置房拆了有补偿吗

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就需要进行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的方式,所以旧房拆迁是可以要求补偿同等面积的安置房的。

一、拆迁赔偿内容可否民事诉讼

拆迁赔偿可以民事诉讼。

目前拆迁安置协议无效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都有,但是这都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优先行政诉讼,不排除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最新的房屋拆迁政策是怎样的

我国房屋拆迁新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补偿以货币的方式进行补偿,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相关部门在进行房屋拆迁工作时,一定要和当事人解释清楚并执行相关的补偿政策,避免引发不必要的冲突。

三、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里的条款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身份信息: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名字或者名称、身份证信息、住址、联系电话等。

(2)房屋信息:

写明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如房屋地理位置、产证号、面积、产权所有人等。

(3)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补偿,两种补偿方式可以结合使用,也有极少数情况可以迁建安置。

(4)补偿数额及支付期限: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当注明补偿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信息;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协议中应当注明安置房的位置、面积、支付期限等信息;被征收人选择迁建安置的,协议中应当注明迁建用地位置、面积、货币补偿和支付期限等信息。

(5)搬迁期限:

对于绝大多数被拆迁人来说,搬迁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拆迁方应当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搬迁期限。

我们一般建议大家在协议中注明,补偿足额到位后多少日内搬迁。

(6)违约条款:

一般来说,安置补偿协议都是拆迁方拟定的,协议中极少规定拆迁方的违约条款,这对被拆迁人是极为不利的,因此,我们必须要在协议中明确违约条款,方便日后协议权利受损时维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三、拆迁安置房同一面积的面积还能要吗

法律分析:

单位分的房子,拆迁也有补偿。

公房遇到拆迁,需要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也需要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补偿。

拆迁时,公房承租人已经取得公房所有权的,直接与拆迁方协商补偿事宜,拆迁补偿款归公房承租人。

公房承租人没有取得公房所有权的,由房屋所有权人对公房承租人进行安置补偿,拆迁安置补偿款归房屋所有权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单位分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

安置房和商品房拆迁补偿的项目是一样的,但补偿的标准可能不一样,房屋价值补偿依据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五、安置房拆迁赔偿和商品房一样吗

法律分析:

安置房和商品房拆迁补偿的项目是一样的,但补偿的标准可能不一样,房屋价值补偿依据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六、拆迁有安置房的还会分配赔偿金吗

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就需要进行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的方式,所以旧房拆迁是可以要求补偿同等面积的安置房的。

一、拆迁赔偿内容可否民事诉讼

拆迁赔偿可以民事诉讼。

目前拆迁安置协议无效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都有,但是这都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优先行政诉讼,不排除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最新的房屋拆迁政策是怎样的

我国房屋拆迁新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补偿以货币的方式进行补偿,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相关部门在进行房屋拆迁工作时,一定要和当事人解释清楚并执行相关的补偿政策,避免引发不必要的冲突。

三、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里的条款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身份信息: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名字或者名称、身份证信息、住址、联系电话等。

(2)房屋信息:

写明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如房屋地理位置、产证号、面积、产权所有人等。

(3)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补偿,两种补偿方式可以结合使用,也有极少数情况可以迁建安置。

(4)补偿数额及支付期限: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当注明补偿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信息;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协议中应当注明安置房的位置、面积、支付期限等信息;被征收人选择迁建安置的,协议中应当注明迁建用地位置、面积、货币补偿和支付期限等信息。

(5)搬迁期限:

对于绝大多数被拆迁人来说,搬迁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拆迁方应当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搬迁期限。

我们一般建议大家在协议中注明,补偿足额到位后多少日内搬迁。

(6)违约条款:

一般来说,安置补偿协议都是拆迁方拟定的,协议中极少规定拆迁方的违约条款,这对被拆迁人是极为不利的,因此,我们必须要在协议中明确违约条款,方便日后协议权利受损时维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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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同位置安置房补偿评估,安置房拆迁赔偿和商品房一样吗

内容审核:赵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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