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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拆迁政务补偿,拆迁补偿中拆迁方案注意事项有哪些

摘要:本文介绍租赁合同拆迁政务补偿,拆迁补偿中拆迁方案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拆迁补偿方案要注意什么,房屋拆迁补偿流程,拆迁补偿有哪些注意事项呢?,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注意事项,拆迁补偿方案要注意哪些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租赁合同拆迁政务补偿,拆迁补偿中拆迁方案注意事项有哪些

租赁合同拆迁政务补偿,拆迁补偿中拆迁方案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拆迁补偿中拆迁方案注意事项有哪些

拆迁补偿方案要注意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地所有权人、征地位置、地类面积、征地安置途径、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注意拆迁补偿方案经行政机关批准自送达行政相对人时生效,注意确定拆迁补偿方案后应当依法公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

被拆迁人在查看拆迁补偿方案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拆迁的范围、拆迁补偿的标准、房屋价值评估的内容、拆迁补偿方式等。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拆迁补偿方案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2、有关部门发布有关通知;

3、宣传和解释;

4、明确如何赔偿和安置百姓,按一般情形和特殊情形两种形式进行补偿;

5、拆迁双方在自愿、公正原则下达成协议;

6、裁决拆迁;

7、强制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房屋拆迁补偿流程

(一)企业的房屋性质企业房屋性质大致分为三种:

1、租赁办公用房;

2、自有产权办公用房;

3、违章建筑。

租赁办公用房的,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

而已经被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由此可见,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的,因其不享有对所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不能享受房屋价值拆迁的补偿。

关于自有产权营房。

房屋拆迁可选择是进行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而企业拆迁一般只能选择房屋价值补偿和土地价值补偿。

关于违章建筑。

并不是所有的违章建筑都不应予以补偿。

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对依法应当拆除的,予以拆除并不予补偿;对于拆迁公告前可以补办手续的违章建筑或手续不全的房屋等,则应查明事实,妥善处理,该补偿的就得补偿。

(一)租赁合同剩余期限当办公用房为租赁房屋时,根据不同的租赁剩余期限,对租赁房屋的企业造成的影响不同,补偿方案自然也会有所不同。

(二)拆迁补偿是否存在问题

1、补偿范围是否有遗漏。

拆迁律师总结出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包括:

土地房屋本身价值、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与损失和企业装修附属物的损失。

除此之外,拆迁方可能也会对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企业设定一些奖励。

具体奖励数额根据不同的项目实施意见决定;

2、补偿标准是否公平合理。

不同地方制定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3、企业预期利润。

预期损失主要指根据往年的情况,企业可期待的利润。

被拆迁企业应当出具相关资料,计算近几年平均利润,以证明合理的投资收益回报,结合剩余经营期限,计算预期利润损失。

(四)其他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企业拆迁肯定会对其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如丧失一些特别许可的特权等。

拆迁后企业迁至别处重建,规模调整,也可能会产生一些人才流失或裁员等人员遣散安置补偿等费用。

企业拆迁补偿注意事项就是这样,需要进行拆迁的时候,尤其是遇到了企业的地盘时,必须要了解清楚以上的补偿注意事项,保证被拆迁单位的利益不受到损害,这样也有利于拆迁的工程,拆迁的时候,如果注意了以上的四个问题,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问题和麻烦,更好的实行拆迁工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拆迁补偿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一)企业的房屋性质企业房屋性质大致分为三种:

1、租赁办公用房;

2、自有产权办公用房;

3、违章建筑。

租赁办公用房的,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

而已经被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由此可见,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的,因其不享有对所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不能享受房屋价值拆迁的补偿。

关于自有产权营房。

房屋拆迁可选择是进行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而企业拆迁一般只能选择房屋价值补偿和土地价值补偿。

关于违章建筑。

并不是所有的违章建筑都不应予以补偿。

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对依法应当拆除的,予以拆除并不予补偿;对于拆迁公告前可以补办手续的违章建筑或手续不全的房屋等,则应查明事实,妥善处理,该补偿的就得补偿。

(一)租赁合同剩余期限当办公用房为租赁房屋时,根据不同的租赁剩余期限,对租赁房屋的企业造成的影响不同,补偿方案自然也会有所不同。

(二)拆迁补偿是否存在问题

1、补偿范围是否有遗漏。

拆迁律师总结出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包括:

土地房屋本身价值、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与损失和企业装修附属物的损失。

除此之外,拆迁方可能也会对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企业设定一些奖励。

具体奖励数额根据不同的项目实施意见决定;

2、补偿标准是否公平合理。

不同地方制定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3、企业预期利润。

预期损失主要指根据往年的情况,企业可期待的利润。

被拆迁企业应当出具相关资料,计算近几年平均利润,以证明合理的投资收益回报,结合剩余经营期限,计算预期利润损失。

(四)其他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企业拆迁肯定会对其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如丧失一些特别许可的特权等。

拆迁后企业迁至别处重建,规模调整,也可能会产生一些人才流失或裁员等人员遣散安置补偿等费用。

企业拆迁补偿注意事项就是这样,需要进行拆迁的时候,尤其是遇到了企业的地盘时,必须要了解清楚以上的补偿注意事项,保证被拆迁单位的利益不受到损害,这样也有利于拆迁的工程,拆迁的时候,如果注意了以上的四个问题,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问题和麻烦,更好的实行拆迁工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六、拆迁补偿方案要注意哪些

法律分析:

被拆迁人在查看拆迁补偿方案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拆迁的范围、拆迁补偿的标准、房屋价值评估的内容、拆迁补偿方式等。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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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内容审核:张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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