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拆迁补偿期,被拆迁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如果拆迁补偿期已过,但补偿尚未到位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应先补偿后拆迁。因此,被拆迁人有权拒绝拆迁,直至获得合理的补偿。
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方进行协商,要求尽快支付补偿款项。协商过程中,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书面协议、聊天记录等,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纠纷。
若协商无果,被拆迁人可以依法向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拆迁方履行补偿义务。
二、如果拆迁补偿期已过,且对补偿不满意
被拆迁人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协调,争取更合理的补偿方案。在此过程中,应充分陈述自己的理由和依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如果协调未能达成一致,被拆迁人同样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过了拆迁补偿期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失去了维权的机会。被拆迁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手段来争取应得的补偿。同时,建议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理性,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二、拆迁完多长时间补偿法律分析:
享受过动迁补偿安置的户口,是不能再次享受动迁补偿安置的,当然如果有出入的是可以按约定补偿损失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三、拆迁补偿享受过了房屋拆迁的补偿如下:
1、搬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包括实际经营损失和预期经营损失;
3、搬迁补偿费用,包括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物资拆卸包装运输费用、解聘员工的补偿费用;
4、搬迁政策奖励,包括速迁费、搬迁奖励费。
拆迁补偿要交什么资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项目立项文件与政府签订协议等相关材料;
4、征地费用及补充耕地初步方案、补充耕地资金引入预算说明或证明材料;
5、标明用地范围和补充耕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6、预审机关需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意见或说明材料。
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1、首先要考虑和拆迁方进行协商处理,因为协商的方式相对来说更加简单便捷,对于拆迁双方的时间也可以更大限度的节省。
同时,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协商之前,被拆迁方应当对于自身遇到的问题以及相关规定进行充足的了解,以保证自身在协商时有足够的理由;
2、如果协商不成,可能就需要通过法律渠道来进行解决;
3、拆迁方认为自己得到的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在得知结果起60日之内向政府提请行政复议,如果对于最终的行政复议决定还是不服就需要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方式来进一步解决,但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应该是在6个月之内。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房屋拆迁怎么补偿合同到期拆迁能得到补偿。
具体解释如下:
1、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期满后对房屋进行拆迁的,如果承租人继续租赁房屋,出租人没有异议的,视不续租,承租人有拆迁补偿的,可以主张安置补偿、装修费补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合同到期拆迁还能补偿吗合同到期拆迁能得到补偿。
具体解释如下:
1、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期满后对房屋进行拆迁的,如果承租人继续租赁房屋,出租人没有异议的,视不续租,承租人有拆迁补偿的,可以主张安置补偿、装修费补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拆迁补偿款一般多久下来法律分析:
享受过动迁补偿安置的户口,是不能再次享受动迁补偿安置的,当然如果有出入的是可以按约定补偿损失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1、合同到期 拆迁补偿诉求怎么写
2、合同到期后拆迁
3、合同到期拆迁还能补偿吗
4、合同未到期拆迁补偿
5、合同期内拆迁赔偿
6、合同没到期要拆迁怎么赔偿
7、合同到期搬迁有补贴吗
8、合同到期了被强拆合法吗
9、拆迁合同到期怎么办
10、合同刚好到期碰到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到期 拆迁补偿诉求,过了拆迁补偿期怎么办”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合同到期拆迁还能补偿吗
内容审核:刘育初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