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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协议能继承公证吗,拆迁过了还能做继承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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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协议能继承公证吗,拆迁过了还能做继承公证吗?

拆迁补偿协议能继承公证吗,拆迁过了还能做继承公证吗?

一、拆迁过了还能做继承公证吗?

拆迁过了仍然可以做继承公证。继承公证是针对遗产进行的,而拆迁并不改变遗产的性质。只要遗产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条件,就可以进行继承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如果拆迁后的财产仍然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且被继承人已经去世,那么这些财产就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意味着,无论是否经过拆迁,遗产的继承都应遵循这一规定。

在进行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可能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的权属证明(如房产证、拆迁补偿协议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公证机构会根据这些材料来确认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权。

综上所述,拆迁过了仍然可以做继承公证,只要遗产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条件,并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即可。

二、回迁房如何办理继承公证

继承待拆迁的房屋要公证。

拆迁房屋确定遗产继承的方式:

1、关于遗产范围,若存在共有情形的,应当先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分割出相应份额,属于被继承人的部分,纳入遗产范围;

2、关于遗产继承顺序,一般按照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3、其他方式。

房屋公证的流程是:

1、公证申请。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公证受理。

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3、公证审查。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

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5、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

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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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继承待拆迁的房屋要公证吗

法律分析: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是被继承人合法房产的,被继承人是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理拆迁安置房的。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四、拆迁房可以继承吗

公房拆迁补偿不可以继承的。

因为供方不属于承租人所有,其拆迁补偿款当然也不属于承租人所有。

而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故可判断,拆迁补偿款不属于遗产范围,不得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五、公房拆迁能继承吗

公房拆迁补偿不可以继承的。

因为供方不属于承租人所有,其拆迁补偿款当然也不属于承租人所有。

而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故可判断,拆迁补偿款不属于遗产范围,不得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六、房子动迁继承公证无效吗

继承待拆迁的房屋要公证。

拆迁房屋确定遗产继承的方式:

1、关于遗产范围,若存在共有情形的,应当先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分割出相应份额,属于被继承人的部分,纳入遗产范围;

2、关于遗产继承顺序,一般按照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3、其他方式。

房屋公证的流程是:

1、公证申请。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公证受理。

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3、公证审查。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

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5、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

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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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继承拆迁协议怎么公证,公房拆迁能继承吗

内容审核:李杨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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