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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城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莱芜郭家庄村还改造不?

摘要:本文介绍钢城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莱芜郭家庄村还改造不?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莱芜拆迁计划,2021到2025年莱芜拆迁计划,莱芜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莱山区旧村改造项目,莱芜市企业拆迁补偿规定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钢城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莱芜郭家庄村还改造不?

钢城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莱芜郭家庄村还改造不?

一、莱芜郭家庄村还改造不?

鹏泉街道郭家庄村光说拆迁改造,联审联批早就好了,什么时候才动工?

鹏泉街道城建办工作人员回复:郭家庄村有拆迁计划。郭家庄村现在已经办理完联审联批手续,计划采取统一拆迁,统一还房的运作模式。选择有实力的开发公司,走“拆迁-安置-开发”一体化的路子。该村拆迁是就地安置的方式,在完成旧村拆迁后,按照济南市标准进行建设。目前需要村级制定拆迁安置方案,与村民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协议率达到95%以后开始启动郭家庄村拆迁任务。郭家庄村原计划2025年左右启动拆迁安置工作,因方案签订、资金筹措、手续办理等多方原因可能会有提前或者推迟。

鹏泉街道郭家庄村刘春光副书记回复:今年秋收后召集各党员干部、村里代表制定相关方案,待全员通过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吴花园东岭片区从2017年拆迁到现在5年了,麻烦帮忙问一下,到底什么时候能盖完?有没有具体的时间安排?

济南市嬴昊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复:之前能动工的楼号已经达到还房条件。有两栋楼是今年(2022年)刚拆出来的,才刚开始挖土方,这两栋楼的具体时间还不确定。分房需要所有安置房都盖完才能分房。

张家洼沈家庄的安置房什么时候交房?

张家洼街道沈家庄村村委工作人员回复:8月15号左右组织房屋验收,验收合格后可以分房,请随时关注村委通知。

华阳小区8号、9号楼为什么不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其他楼都改造了?

凤城街道办答复:因华阳小区8号楼、9号楼不能提供房产证、土地证,无法确定土地性质,所以无法列入老旧小区改造。

咨询钢城振兴园小区最近有没有拆迁的计划?

钢城区汶源街道办答复:振兴园小区暂时没有拆迁计划。

钢城区宋家庄的拆迁到现在没有动静,年前还拆吗?

钢城区南部新城城建办答复:现在正在梳理前期的历史遗留问题找出原因,然后再根据解决问题的时间进行确定拆迁时间。如果问题解决快的话,今年年底前是可以开始拆迁的。

滨河学府

今年能否实现供暖?

方兴热力答复:

滨河学府

小区今年有计划安装暖气,目前正在与交通、水务、规划、公路等部门协调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完成之后就开始施工,如无特殊情况,

滨河学府

小区今年能够实现供暖。

二、莱山区旧村改造项目

法律分析:

建议咨询相关部门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三、莱芜拆迁计划

法律分析:

建议咨询相关部门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四、2021到2025年莱芜拆迁计划

法律分析:

莱芜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对不能搬迁的房屋、建筑物,应按厂房的价格予以补偿/2、对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应按固定资产折旧处理予以补偿;

3、机器设备搬迁及运输费用的补偿;

4、积极搬迁的工厂,应给予一定的奖励费用。

全国最新的拆迁规定明确规定,被拆迁人在拆迁前必须得到适当的安置,如果没有合理的安排,被拆迁人有权反对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莱芜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莱芜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对不能搬迁的房屋、建筑物,应按厂房的价格予以补偿/2、对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应按固定资产折旧处理予以补偿;

3、机器设备搬迁及运输费用的补偿;

4、积极搬迁的工厂,应给予一定的奖励费用。

全国最新的拆迁规定明确规定,被拆迁人在拆迁前必须得到适当的安置,如果没有合理的安排,被拆迁人有权反对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莱芜市企业拆迁补偿规定

法律分析:

建议咨询相关部门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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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莱芜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白云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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