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承租人死亡谁签征收协议
在上海,当承租人死亡后,关于谁来签征收协议,有以下几种较为常见的情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1.有共同居住人且协商一致:
在这种情况下,共同居住人会协商确定一名代表,由该代表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协议。
这里所说的共同居住人,是有明确界定的。
在征收决定作出时,需要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
同时,还需要满足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条件。
2.有共同居住人但协商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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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上海租赁房权益可以继承吗,上海承租人死亡后出租人指定内容审核:张天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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