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没有公摊遇到拆迁时,补偿是按照房屋的实用面积来计算的。由于目前没有详细规定公摊面积计算的法律,因此在拆迁补偿中通常不考虑公摊面积。然而,法律规定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这可以引申出最低“拆一还一”的原则,即实用面积拆一还一。
公摊面积主要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这些面积在拆迁补偿中通常不会被单独计算。
在房屋拆迁补偿中,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的金额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来确定的,而房屋产权调换则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合法面积来选择最接近的户型进行安置。
总的来说,房屋没有公摊遇到拆迁时,补偿是按照实用面积来计算的,而不考虑公摊面积。被征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作为补偿方式。
二、农村拆迁安置房有没有公摊面积房屋拆迁公摊面积也要补偿。
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选择以产权调换方式接受拆迁补偿的拆迁安置房的公摊面积一般单独计算,在“拆一还一”的基础上进行适当提高予以赔偿。
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对于公摊面积应当补偿。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不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选择产权置换时,不能低于拆一还一的原则,不能因此而降低原有的居住面积、降低原有的生活水平。
公摊面积也应当参考1:
1的还房比例,拆前公摊和安置房公摊应当一致,如有差距,应计算补偿。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
1、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货币补偿金额;
3、补偿安置方式;
4、搬迁期限;
5、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安置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和层次等事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示范文本由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由拆迁当事人参照使用。
拆迁期限届满后的30日内,拆迁人应当将其订立的所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报区、县房地局备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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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拆迁公摊面积也要补偿不法律分析:
一、一般来说,普通的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的系数约在10%-15%;带电梯的小高层的住宅,公摊的系数约在15%-20%;高层的住宅相对更高一些,约在20%-25%。
超过这个标准就涉嫌违法了。
二、安置房公摊面积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
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为:
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其中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需要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之后的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衍生问题:
买安置房的风险有什么?1、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价格因素。
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
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
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
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
四、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多少违法一、房屋没有公摊遇到拆迁怎么补偿
房屋没有公摊面积的,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房产证的面积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按评估价值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公摊面积包括什么
1、公摊面积包括:
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相邻房屋共用一墙,墙体中心线一分为二,分别计入各自的公摊面积。
3、但是这些不计算在公摊面积哦:
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五、房屋没有公摊遇到拆迁怎么补偿一、房屋没有公摊遇到拆迁怎么补偿
房屋没有公摊面积的,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房产证的面积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按评估价值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公摊面积包括什么
1、公摊面积包括:
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相邻房屋共用一墙,墙体中心线一分为二,分别计入各自的公摊面积。
3、但是这些不计算在公摊面积哦:
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六、房屋拆迁公摊面积有没有补偿房屋拆迁公摊面积也要补偿。
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选择以产权调换方式接受拆迁补偿的拆迁安置房的公摊面积一般单独计算,在“拆一还一”的基础上进行适当提高予以赔偿。
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对于公摊面积应当补偿。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不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选择产权置换时,不能低于拆一还一的原则,不能因此而降低原有的居住面积、降低原有的生活水平。
公摊面积也应当参考1:
1的还房比例,拆前公摊和安置房公摊应当一致,如有差距,应计算补偿。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
1、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货币补偿金额;
3、补偿安置方式;
4、搬迁期限;
5、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安置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和层次等事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示范文本由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由拆迁当事人参照使用。
拆迁期限届满后的30日内,拆迁人应当将其订立的所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报区、县房地局备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1、老宿舍楼没有公摊拆迁补偿办法怎么办
2、宿舍楼拆迁怎么赔偿
3、老宿舍楼拆除
4、宿舍房拆迁有赔偿吗
5、老旧宿舍楼
6、老宿舍楼能买吗
7、宿舍房拆迁
8、老职工宿舍拆迁
9、住了几十年的单位宿舍房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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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房屋没有公摊遇到拆迁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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