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对出资义务怎么处理
1、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对出资义务按以下情形处理:
(1)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
(2)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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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以土地出资入股所涉及税收,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内容审核:赵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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