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不一定非要写户主名字。拆迁安置房的产权登记通常是以被拆迁人的名义进行,但在实际操作中,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将安置房登记在其他特定人员名下。
1.从法律角度看,只要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人可以根据协商结果进行变更登记,不一定局限于户主。
2.若家庭成员之间对安置房的归属等问题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按照约定进行登记也是可行的。
3.然而,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约定,在后续可能会引发产权纠纷等问题,因此在进行产权登记时,应尽量明确各方的权益和意愿,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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