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征地用途对拆迁补偿有关系吗,征用土地是赔偿还是补偿

摘要:征地用途对拆迁补偿有关系吗,征用土地是赔偿还是补偿,一、征地用途对拆迁补偿有关系吗拆迁与土地使用权证在赔偿方案中的关联性不容忽视。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开发商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即所谓的“拿地”)过程中,便获取了土地使用权利,同时持有土地使
征地用途对拆迁补偿有关系吗,征用土地是赔偿还是补偿

征地用途对拆迁补偿有关系吗,征用土地是赔偿还是补偿

一、征地用途对拆迁补偿有关系吗

拆迁与土地使用权证在赔偿方案中的关联性不容忽视。

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开发商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即所谓的“拿地”)过程中,便获取了土地使用权利,同时持有土地使用证便可确保在使用有效期内,如若遭遇政府拆迁,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的明确规定,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在公告所规定的期限内,携带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补偿登记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拆迁与土地使用权证在赔偿方案中的关联性不容忽视。

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开发商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即所谓的“拿地”)过程中,便获取了土地使用权利,同时持有土地使用证便可确保在使用有效期内,如若遭遇政府拆迁,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的明确规定,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在公告所规定的期限内,携带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补偿登记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征地用途对拆迁补偿有关系吗怎么写

征地用途有哪些

征地补偿和征地用途

征地用途不同赔偿也不同吗

征地用地

征用土地是赔偿还是补偿

征用土地是拆迁吗

征迁赔偿按照用地性质

征地款使用范围

征用土地是赔偿还是补偿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地用途对拆迁补偿有关系吗,征用土地是赔偿还是补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用土地的补偿办法,征地补偿和征地用途

内容审核:黄伟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