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迁工作中房屋有争议的,拆迁工作人员如何处理
房屋拆迁争议处理途径如下:首先,房屋确权、使用权、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涉及房屋的民事行为引发的纠纷,以及与其相关的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权益争夺,均可直接诉诸于人民法院;
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产生争议且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可请求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如对此裁决不满,可在收到裁决书后15天内向法院提出上诉;再者,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等行政管理行为所引发的纠纷,不属法院管辖范畴,应由本单位或相关行政部门负责解决;最后,若单位与员工签订住房使用权合同,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开除,单位有权依据合同收回公房使用权,此类纠纷可诉诸于法院。
因建筑不当导致的通风、采光问题,或污染引发的纠纷,当事人可寻求相关部门解决,亦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违章建筑引发的房产纠纷及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所引发的争议,当事人如认为行政机关处理不当,可将此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
解决房屋拆迁纠纷的途径还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
其中,调解是指在第三方的协助下,通过自愿协商解决争端;仲裁则是在纠纷发生后,由仲裁机构居中裁判,其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诉讼则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房屋拆迁纠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房屋拆迁争议处理途径如下:首先,房屋确权、使用权、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涉及房屋的民事行为引发的纠纷,以及与其相关的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权益争夺,均可直接诉诸于人民法院;
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产生争议且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可请求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如对此裁决不满,可在收到裁决书后15天内向法院提出上诉;再者,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等行政管理行为所引发的纠纷,不属法院管辖范畴,应由本单位或相关行政部门负责解决;最后,若单位与员工签订住房使用权合同,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开除,单位有权依据合同收回公房使用权,此类纠纷可诉诸于法院。
因建筑不当导致的通风、采光问题,或污染引发的纠纷,当事人可寻求相关部门解决,亦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违章建筑引发的房产纠纷及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所引发的争议,当事人如认为行政机关处理不当,可将此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
解决房屋拆迁纠纷的途径还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
其中,调解是指在第三方的协助下,通过自愿协商解决争端;仲裁则是在纠纷发生后,由仲裁机构居中裁判,其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诉讼则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房屋拆迁纠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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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的事情找谁咨询,拆迁有纠纷怎么办内容审核:塔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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