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人确认居住权通常需要以下手续。首先,拆迁安置人与相关权利人应达成居住权协议,明确居住的条件、期限、权利义务等内容,该协议需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其次,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提交居住权协议等相关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如符合规定则予以登记,颁发居住权证书。在办理过程中,要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规,避免出现模糊或歧义之处,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居住权的设立可能会对房屋的处置等产生影响,需提前做好规划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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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被安置人有居住权,拆迁安置人就享有居住权吗内容审核:张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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