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偿不合理政府怎么协调
若遇到拆迁补偿问题,您可尝试以下方法来维护权益:要求地方言人府作为第一步的联系人,协助解决问题;依据现行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义务协调解决补偿争议。若地方政府的协调未果,您还可请求上级政府进行裁决。如若批准征地的政府为省级或直辖市政府,其所作裁决可依法申请复议一次。若上述途径仍无法解决问题,您可选择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在此过程中,您可收集拆迁协议、补偿标准等相关资料,以支持您的主张。
此外,若您对补偿标准存疑,也可申请召开听证会,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寻求共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若遇到拆迁补偿问题,您可尝试以下方法来维护权益:要求地方言人府作为第一步的联系人,协助解决问题;依据现行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义务协调解决补偿争议。若地方政府的协调未果,您还可请求上级政府进行裁决。如若批准征地的政府为省级或直辖市政府,其所作裁决可依法申请复议一次。若上述途径仍无法解决问题,您可选择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在此过程中,您可收集拆迁协议、补偿标准等相关资料,以支持您的主张。
此外,若您对补偿标准存疑,也可申请召开听证会,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寻求共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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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不合理去哪里投诉,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内容审核:陈丽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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