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偿过低如何起诉改造
若遭遇补偿款数额偏低的情况,被征收者可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以期提高补偿标准。
对于被拆迁人而言,若对拆迁赔偿方案存在异议,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以下是几点建议:首先,在拆迁工作启动初期,被拆迁人务必密切关注并收集拆迁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各类文件资料;
在与拆迁方进行补偿协商过程中,如有需要,可进行录音以便作为日后的证据材料;最后,针对房屋评估结果,若发现报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要求重新评估。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若遭遇补偿款数额偏低的情况,被征收者可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以期提高补偿标准。
对于被拆迁人而言,若对拆迁赔偿方案存在异议,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以下是几点建议:首先,在拆迁工作启动初期,被拆迁人务必密切关注并收集拆迁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各类文件资料;
在与拆迁方进行补偿协商过程中,如有需要,可进行录音以便作为日后的证据材料;最后,针对房屋评估结果,若发现报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要求重新评估。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拆迁补偿过低如何起诉改造房屋
●拆迁赔偿太低,能告赢吗
●拆迁补偿过低怎么办
●拆迁赔偿低怎么办
●房屋拆迁补偿太低
●拆迁补偿低可以打官司吗
●政府拆迁补偿太低如何打官司
●拆迁赔偿太少怎么上诉
●拆迁赔偿低 打官司会有胜算吗
●拆迁补偿低可以打官司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补偿过低如何起诉改造,拆迁补偿低可以打官司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少了可以追索吗,拆迁补偿过低怎么办内容审核:马梨梅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