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导致员工解散,企业通常需依据《劳动合同法》给予相应补偿。
因拆迁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企业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企业要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企业应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若企业未依法支付,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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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企业拆迁解散员工需要补偿吗,企业拆迁解散员工需要补偿吗内容审核:熊世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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