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所有权并非归某个部门所有。一般而言,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被拆迁人。
在拆迁过程中,根据相关拆迁补偿协议,被拆迁人通过产权置换等方式获得拆迁安置房。当安置房建设完成并满足交付条件,被拆迁人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后,便依法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成为房屋的产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不过,在安置房建设期间,房屋可能登记在建设单位名下,但这只是过渡状态。政府相关部门如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在其中起到监管、登记等作用。住建局负责安置房建设过程的质量监管等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规定为被拆迁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被拆迁人名下,但这些部门并不拥有房屋所有权。
●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哪个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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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置房的权属,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谁所有内容审核:周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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