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时效期限分两种情况。若提起行政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要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若属于民事诉讼范畴,根据《民法典》,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在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被拆迁人需留意时效问题,及时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身权益,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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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置规则,房屋拆迁安置期限规定内容审核:黄钰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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