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登记的对象取决于多种情况。
若拆迁协议明确指定了产权人,通常会按照协议将房屋登记在该指定人名下。比如被拆迁房屋原产权人在拆迁协议中明确由其子女作为新安置房的产权人,那么就登记在子女名下。
在没有特别指定的情况下,一般登记在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名下。因为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对房屋拥有合法权益,拆迁安置是对其权益的置换与补偿,所以安置房默认登记在其名下。
若是家庭共有房屋拆迁,且家庭成员对安置房产权有明确约定,例如通过家庭内部协议确定按份共有或由某一特定家庭成员所有,可依据该约定进行登记。不过,这种约定需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
另外,若涉及遗嘱继承等情况,要按照遗嘱内容确定登记对象。如果遗嘱指定将拆迁安置房给予某人,在符合遗嘱生效条件时,就登记在遗嘱指定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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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置房的归属,拆迁安置房登记在谁名下有效内容审核:李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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