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生的“二孩”可以参与征地补偿款分配吗
1、超生的“二孩”可以参与征地补偿款分配。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而一个村民是否属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该以其户籍情况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生活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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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内容审核:李银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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