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补偿安置的法定程序有什么
说到征地补偿安置这个事儿,它其实就四步曲:首先得有个公告,告诉大家这块地怎么补偿,相关事宜怎么办;然后把这份告示给批了;批完后就可以进行土地补偿登记啦,这可是一大步骤哦;最后就是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地了。
而征地协议嘛,要想正式生效得满足三个条件才行:首先,签协议的那个人必须能做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决定,不能是个小孩或者精神病人啥的;其次呢,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这些关键条款得合理合法,不能随便乱来;最后,协议得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能是被逼迫或者欺骗的情况下签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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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
●征地补偿安置的原则
●征地补偿安置是什么意思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谁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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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谁制定并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附表
●征地补偿款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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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征地补偿安置的原则内容审核:李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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