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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征地补偿纠纷怎么处理,征地拆迁中补偿安置问题

摘要:拆迁征地补偿纠纷怎么处理,征地拆迁中补偿安置问题,一、拆迁征地补偿纠纷怎么处理面临拆迁纠纷时,应先尝试进行友好谈判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可考虑通过行政手段或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通常情况下,在拆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纠纷,可以采用
拆迁征地补偿纠纷怎么处理,征地拆迁中补偿安置问题

拆迁征地补偿纠纷怎么处理,征地拆迁中补偿安置问题

一、拆迁征地补偿纠纷怎么处理

面临拆迁纠纷时,应先尝试进行友好谈判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可考虑通过行政手段或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

通常情况下,在拆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纠纷,可以采用如下几种方式予以解决:首先,鉴于城市建设规划并非具体的行政行为,其性质决定了其无法成为司法审查的对象,因此,对于政府所制定的城市建设规划存在异议者,仅能通过参与听证会、信访等途径表达自身观点和诉求。

针对行政机关所做出的拆迁许可,如有不满之处,当事人有权申请举行听证会、提起行政复议乃至诉讼。

再者,当拆迁方与被拆迁方或拆迁方、被拆迁方与房屋承租方就拆迁补偿安置事宜未能达成共识时,应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裁决申请,若对裁决结果仍存疑虑,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期间并不影响拆迁行为的继续实施,因此,若在本地区法院的申请未获批准,当事人可直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亦可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将案件移送至其他法院异地审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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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拆迁安置政策,拆迁征地的补偿

内容审核:吕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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