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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需要赔偿吗,没有确权的土地会被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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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需要赔偿吗

没登记过的土地要是被政府征走了,是要给人家赔钱的。

具体怎么赔呢。

首先是土地的补偿款,这部分是发给村里头的,毕竟是他们的土地被占了。

然后就是地上那些东西,像房子什么的,还有你种的菜啥的,这部分就给你自己。

然后还有个叫安置补贴费的东西,这笔钱得专门用来安排你们这些失去土地以后生活会变得艰难的人,不能乱花。

如果你跟村里签了合同的话,那肯定是要赔的。

那么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再被征走的话,应该怎么赔呢。

主要就是看你在这块地上投进去的钱和你赚到的钱,如果因为失去这块地让你的生活变得更难了,也会给你相应的赔偿。

另外,如果你在这块地上种了庄稼,那政府还会给你一次性的经济赔偿,对于地上的各种建筑和设施,也会给你相应的赔偿。

关于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补偿费,这是政府为了弥补村里因为土地被征用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付给他们的一种补偿。

2、 青苗补偿费,这是政府为了补偿你因为土地被征用而导致的青苗损失而付给你的一种补偿。

3、 附着物补偿费,这是政府为了补偿你因为土地被征用而导致的房屋等设施损失而付给你的一种补偿。

4、 安置补助费,这是政府为了补偿你因为土地被征用而导致的剩余劳动力安置问题而付给你的一种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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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开荒30年的土地被征收钱归谁

内容审核:曹艳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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