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土地征收多久公告,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期限:自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公文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期限内,有关部门应当完成对该地域的土地征收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之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详细的征地补偿与安置方案。
若被征收人对此存在异议,应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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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国有土地被征收怎么补偿,国有土地征收公告期限内容审核:姚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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