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年限规定与土地性质有关。
若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为划拨,通常没有明确的使用年限限制。不过,当这类房屋要上市交易时,需按照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转变为出让性质后,就会有明确的使用年限。
若土地性质为出让,其使用年限与正常商品房一致。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计算。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居住用地会自动续期,不过具体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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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置房标准,拆迁安置房使用权多少年内容审核:王天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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