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拆迁补偿如何投诉
前期取证环节重要步骤如下:首先,搜集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证明材料;其次,寻找能证明房屋结构特征、性质归属以及建筑面积大小等关键内容的相关文件资料;再者,查验并保存拆迁补偿协议或其相应的通知文件;进行索偿协议的评估工作,特别重视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结论;汇集所有与拆迁方沟通协商的相关记录,其中包括书信往来、电子邮件发送记录乃至会议纪要在内的各类凭证;此外,还需聘请专家级别的律师以了解和估计案例的成功可能性,学习并掌握相关的法律程序和战略规划。
接下来,确立清晰的诉讼主张,明确提示期望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具体补偿款额或者其他诉求,如要求再次评估或者期望享有更优越的安置条件等等。
在准备充分后,便可着手起草起诉状,其中需包含原告及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详尽阐述拆迁补偿的背景情况、争议焦点以及您个人的具体诉求,同时列举出所有能够支撑您主张的相关证据。
最后,将诉状递交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常来说,这类案件应该在被告所在地或者拆迁发生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在提交诉状之后,按照法院的要求支付诉讼费用。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您需要积极参与庭审活动,可能需要多次出席法庭,在律师的协助下,提供有力的证据,展开激烈的辩论。
最终,法院将会依据所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判决。
若您胜诉,法院很可能会下令对补偿金额或方式进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前期取证环节重要步骤如下:首先,搜集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证明材料;其次,寻找能证明房屋结构特征、性质归属以及建筑面积大小等关键内容的相关文件资料;再者,查验并保存拆迁补偿协议或其相应的通知文件;进行索偿协议的评估工作,特别重视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结论;汇集所有与拆迁方沟通协商的相关记录,其中包括书信往来、电子邮件发送记录乃至会议纪要在内的各类凭证;此外,还需聘请专家级别的律师以了解和估计案例的成功可能性,学习并掌握相关的法律程序和战略规划。
接下来,确立清晰的诉讼主张,明确提示期望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具体补偿款额或者其他诉求,如要求再次评估或者期望享有更优越的安置条件等等。
在准备充分后,便可着手起草起诉状,其中需包含原告及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详尽阐述拆迁补偿的背景情况、争议焦点以及您个人的具体诉求,同时列举出所有能够支撑您主张的相关证据。
最后,将诉状递交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常来说,这类案件应该在被告所在地或者拆迁发生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在提交诉状之后,按照法院的要求支付诉讼费用。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您需要积极参与庭审活动,可能需要多次出席法庭,在律师的协助下,提供有力的证据,展开激烈的辩论。
最终,法院将会依据所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判决。
若您胜诉,法院很可能会下令对补偿金额或方式进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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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拆迁咨询电话,农村拆迁补偿如何投诉最有效内容审核:郑远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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