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决定通常由房屋征收部门送达。房屋征收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主体。
一般情况下,房屋征收部门会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征收决定送达给被征收人。送达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即将征收决定直接交给被征收人本人;也可以是留置送达,即被征收人拒绝接收时,在被征收人的住所留下征收决定,并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即视为送达;还可以是邮寄送达,通过挂号信等方式将征收决定寄送给被征收人,并保留邮寄凭证。
在送达房屋征收决定时,征收部门应当确保被征收人知晓征收决定的内容和相关权利义务,以便被征收人能够依法参与征收过程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房屋征收决定由谁送达的呢
●房屋征收决定由谁做出
●房屋征收决定由谁送达的法律依据
●房屋征收决定的程序的要件
●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对被征收人给予哪些补偿
●房屋征收决定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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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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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征收决定的时效性,房屋征收决定由谁送达的法律依据内容审核:王天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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