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附着物通常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房屋及附属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附着物如树木、围墙、棚舍等,若在房屋产权登记范围内,一般应随房屋一并征收补偿给房屋所有权人。但如果附着物是独立于房屋且有单独产权的,如独立的车库等,其归属则根据相关产权证明来确定。
若附着物存在争议,比如是他人在房屋所有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搭建的,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其归属和补偿事宜。在征收补偿协商或诉讼过程中,各方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附着物的归属情况,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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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收地上附着物听证会怎么办理,房屋征收附着物归属谁的责任内容审核:袁海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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