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征收附属物主要指与房屋主体相关联且具有一定独立价值的附属设施和物件。1. 包括建筑物附属的烟囱、水塔、围墙等构筑物;2. 各类管道,如上下水管道、暖气管道、煤气管道等;3. 门廊、檐廊、阳台、室外楼梯等建筑物的组成部分;4. 庭院内的水井、地窖、沼气池等;5. 其他依附于房屋存在的附属设施,如电梯、消防设施等。这些附属物在房屋征收过程中,通常会根据其实际价值进行相应的补偿,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被征收房屋附属物明细表
●房屋拆迁附属物补偿
●征收房屋什么是附属房
●被征收房屋的权属
●被征收房屋价值包括哪些
●拆迁房屋附属物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是什么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谁确定
●拆迁房屋附属物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被征收附属物指什么,拆迁房屋附属物”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房附属物怎么算,征收房屋什么是附属房内容审核:宋晓峰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