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听证主要有两种重要形式:一是依申请听证,二是依职权听证。
依申请听证是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组织听证。这种形式保障了被征地相关权益人的参与权和表达权,使其能够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依职权听证则是在制定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时,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这是行政机关主动发起的听证程序,目的在于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使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或修改更科学、合理、公正,保障公共利益和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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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听证会什么时候召开,征地拆迁听证要注意事项内容审核:贾燕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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